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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农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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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农林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欢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士报考我校2017年硕士学位研究生。

  二、报名

  (一)报名资格

  1.港澳地区考生,持有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4.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5.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报考类别

  按照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兼读制)两种。

  (三)报名日期:

  1.2016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全天24小时接受网上报名。

  2.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

  (四)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gatzs.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

  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五)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对报名信息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须在2017年1月1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报考点自行确认和公布,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考点工作人员应进行认真核对。

  (1)本人网上报名编号;

  (2)有效身份证件;

  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香港、澳门考生需另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台湾地区考生需另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复印件。

  (3)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但须提交应届在读证明原件)或同等学历文凭,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5.报考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后交报考点留存。

  6.考生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

  (六)报名地点

  1.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编:100081;

  电话:010 -68945819;传真:010-68945112

  2.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编:510631;

  电话:020-38627813;传真:020-38627826

  3.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传真:00852-28345519

  4.澳门: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地址: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614A-640号龙成大厦5-7楼

  电话:00853-28345403;传真:00853-28701076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任选一地报名,并在该报名点安排的考场参加初试。

  三、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科目:一门外国语及报考专业指定的两门业务课(报考会计、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须应试外国语及管理类综合能力),均为笔试。除园林规划设计(6小时)这门科目外,笔试各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初试外国语满分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会计、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考生初试外国语满分为100分,管理类综合能力考试满分为200分);考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二)初试地点、日期

  地点:在报考点所在城市进行,具体地点由考生所选的报考点(北京、广州、香港、澳门四个考点)负责安排(以准考证通知的地点为准)。

  时间:2017年4月8日至9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安排在4月10日9:00-15:00进行。

  (三)复试地点、日期

  地点:福建农林大学校内

  日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评核后,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于6月底至7月中旬函寄考生。

  五、入学

  新生于2017年9月上旬报到入学。具体日期在“入学通知书”中注明。新生报到时,由学校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学制

  硕士: 一般学制为2-3年,也可根据需要申请适当延长1-2年;

  博士: 一般学制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7年。

  七、学费

  1. 自费全日制研究生、自费非全日制(兼读制)研究生学费参照2017年我校统招硕(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收取。

  2. 学生就读期间可根据财政部、教育部颁布的《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5〕325号)和《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6〕129号)有关规定申请奖学金。

  八、学位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九、联系方式

  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人:黄顺容李梅生

  邮编:350002 电话:0591-83789215 传真:0591-83769584

  网址:http://yjsy.fafu.edu.cn/p3669c3607/list.htm

  附件一:2017年福建农林大学招收港澳台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XLS

  附件二:2017年福建农林大学招收港澳台博士研究生专业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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