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复试,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我校正式录取余敏祥等128名考生为2016级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现将录取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布。
领取博士生录取通知书和入学须知等材料的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本校应届毕业硕士生、硕博连读生和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生等三类博士生,录取类别为定向的我校教师(已交定向培养协议书),可在规定时间直接到我校研招办领取。
2.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博士生(含往届生、外校应届毕业生),请按调档函的要求,将完整的人事档案寄送至我校研招办,往届生还须提供工资关系转移证明(离职证明)或就业报到证(未就业者提供),我办接收到档案后,方可领取录取通知书。
3.录取类别为定向的博士生(除我校教师外),须提交经定向单位盖章的《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书》后,到我校研招办领取录取通知书。
4. 领取时间:7月26日—7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5.9月17日前未按要求提交个人档案(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或定向培养协议书(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联 系 人:黄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591-83789215、83769584(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