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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农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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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湖南农业大学2014年接收推免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及相关学位点:

  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关于组建中国青年志愿者第十六届研究生支教团的通知》(全国项目办[2013]18号)和《湖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湘农大通[2012]58号)等文件精神,为了做好我校2014年推免生接收工作,特对我校2014年推免生接收工作做出以下安排,请相关学院及学位点做好相关工作。

  1、认真做好推免生的接收工作。各学院、学位点要加大宣传力度,出台专门的措施,广泛吸收校内外优秀的推免生来我校就读。对接收了外校推免生的学院(学科),学校将在分配2014年统考硕士生招生指标时给予适当奖励。我校2014年推免生接收条件及申请办法见附件1。

  2、各学院要组织学习相关的招生政策,掌握工作程序和要求,严格工作纪律,公平公正的做好复试与录取工作。我校2014年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见附件2。

  3、推免生接收工作的实效性强,各学院、学位点要按时按程序完成各项工作。推免生接收工作日程安排见附件3。

   推免生接收工作是我校提高硕士研究生生源质量、改善生源结构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学院、学位点要高度重视、加大宣传力度,尽最大努力增加接收校内外推免生的数量,加大选拔优秀生源的力度,进一步提高我校硕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各学院要成立推免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推免生的接收工作,要制定推免生接收工作方案。

  

研究生工作处
2013年9月24日

  

  附件: 1、湖南农业大学2014年接收推免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申请办法

  2、湖南农业大学2014年接收推免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

  3、湖南农业大学2014年推免生接收工作日程表

  

  附件1

  湖南农业大学2014年接收推免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申请办法

  

  一、申请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表现,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身心健康;

  2、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高校2014届普教应届本科毕业生,并取得其本科所毕业的学校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

  3、有创新意识,本科阶段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或英语过六级者优先。

  二、推免生接收专业、指标

  我校2014年所有学术型硕士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招生专业与领域(不含工商管理硕士和公共管理硕士)均可接收推免生,各专业(领域)接收指标不限。

  三、申请者须向学校研究生处提供的材料:

  1、完整、认真填写《湖南农业大学接收2014年普通高校推免生申请表》(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下载)2份;

  2、本科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证明;教育部统一印制的、省级招办加盖公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1份(最迟于推免生复试时提交);

  3、个人陈述1份(用大约2000字介绍申请人思想政治表现情况、本科专业背景、学习情况、在校期间参加社团组织或社会活动情况、对本学科领域的了解和认识);

  4、本科正式成绩单1份(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后,装入自备信封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教务处公章);

  5、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证书复印件1份;

  6、学术科研成果及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四、申请程序及办法

  1.申请人到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jszs.hunau.edu.cn)查阅研究生招生说明及专业目录,下载有关表格材料。并于2013年10月9日以前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寄(或送)到湖南农业大学研招办,过期不再受理申请。

  通讯地址:长沙市芙蓉区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

  邮 编:410128;

  电 话:0731-84618111。

  2.我校对申请人材料评审后,于2013年10月12日前发出复试通知,初审合格的申请人来我校进行复试,择优录取。复试由各学院组织实施。

  3.我校对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的申请人发给接收函;取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的同学须到原所在学校领取省(市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核发的报名校验码,凭校验码于国家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在国家规定时间内到所在学校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正式报名手续,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根据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被接收为推荐免试生者,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4.我校将于入学前对拟接收的推免生进行资格复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①经批准获得推免资格后,受到处分的;

  ②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的;

  ③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④其他影响录取的事项发生的。

  

  附件2

  湖南农业大学2014年接收推免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关于组建中国青年志愿者第十六届研究生支教团的通知》(全国项目办[2013]18号)和《湖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湘农大通[2012]58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特对我校2014年接收推免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有关事项做如下安排:

  一、接收复试与录取的基本原则

  1、经学校推荐审批的具有推免生资格的2014届本科毕业生。

  2、复试实行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定性考核结果和定量考核成绩作为确定考生是否录取的依据。

  二、复试的程序及办法

  我校接收推免生工作从9月25日开始,复试与拟录取工作在10月25日前完成,具体日程安排见附件3。

  1、申请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向研究生处提交《湖南农业大学2014年接收普通高校推免生申请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第1至6学期成绩单、英语过级证书和成绩单、以及其它科研成果和奖励的证明材料(须装订成册)。

  2、研究生处对具有推免生资格的申请者材料进行审查、评议,确定复试名单,在规定时间内,向申请者发出复试或不予接收复试的通知。

  3、学院组织对推免生进行复试,填写复试情况登记表并确定拟录取名单。

  4、学校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定,将拟接收名单公示十个工作日,向录取的推免生发出接收函,办理接收手续。

  5、已接收的推免生根椐全国硕士生报名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确认。

  6、推免生申请的学科一般在相近或相关学科进行。

  三、复试的方式和内容

  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笔试为100分,面试总分为200分,由学院统一组织,复试小组由3-5名推免生申请学科的导师组成。

  1、笔试主要是专业基础综合考试。满分为100分,闭卷考试,时间120分钟,内容参照申请专业2014年第三门与第四门招生考试科目执行,由各学院负责组考、命题、评卷。

  2、面试的主要方式及内容:

  ①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以及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等。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②英语口语与听力测试:对考生口语的测试主要是测试考生运用英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听力测试主要是考察考生根据所听材料对具体信息的获取及有关事实的判断、推理等方面的能力。满分为50分,测试时间为30分钟。英语口语与听力测试由复试小组的专家组织进行。

  ③业务素质和能力考核。着重考核考生在专业方面是否具有较好的基础,是否具有培养前途。考核内容包括对考生业务知识、业务水平、业务能力的考核,考核方式可采取口试、实践技能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要突出对考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考察。满分为150分,考核时间不少于25分钟。当场考核、当场评分。需如实记录考核情况,填写《湖南农业大学 2014年推荐免试硕士生复试情况登记表》,并签署是否同意录取的意见。

  3、以上笔试和面试试题、答卷和现场记录由各学院存档备查。

  四、复试成绩的计算与录取

  1、复试结束后,复试工作小组按照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对考生进行综合评定,定性考核主要是对考生思想道德素质考核,分为合格、不合格二个等级,不合格者不能录取。定量考核主要对复试成绩进行测评,复试成绩总分为300分,由专业基础综合考试成绩(满分100分)、英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满分50分)、考生的业务素质和能力考核(满分150分)三个部分组成,180分以上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向拟录取的推免生发出接收函,推免生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工作。

  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结束后,请将本院拟录取名单交研究生处招生办,其他材料由学院保存。以上材料及所需表格可以上网下载,网址:http:// yjszs.hunau.edu.cn。

  附件3

  湖南农业大学2014年推免生接收工作日程表

完成时间 工作内容 责 任 单 位 备注
9月25日-10月8日 1.推免生登录我校研招网下载表格,准备相关材料; 2.推免生到研究生处提交申请材料,办理申请接收手续 研究生处
10月9日-10日 组织对推免生复试资格审查 研究生处
10月11日-12日 发复试通知 研究生处
10月13日-16日 对具有推免生资格的申请者进行复试,交复试材料和拟录取名单 研究生处 各相关学院
10月17日-18日 学校审定拟录取推免生名单 研究生处
10月18日-11月1日 拟录取名单公示,发出接收通知,办理接收手续 研究生处
10月31日前 拟录取的推免生进行网上报名 研究生处
11月10日-14日 拟录取的推免生进行现场报名 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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