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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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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师范学院2013年攻读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洛阳师范学院是一所省属普通高等师范本科院校,位于历史文化名城、十三朝古都洛阳市。建校90多年来,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和较为雄厚的办学实力,形成了师范教育和非师范教育并存、特色鲜明、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

  学校设有文学与传媒学院、数学科学学院、外国语学院、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音乐学院等17个院系及4个公共教学部,50个本科专业。2011年获批国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单位。

  学校占地1600余亩,建筑面积60多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设施齐全,拥有省高校和洛阳市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5个、计算机6000余台。图书馆藏书197万册,中外文期刊4741种,电子图书26万余册,是中国知识工程文献检索二级中心。现有全日制普通在校生24000余人,教职工1350余人,其中有博士和硕士研究生820余人,副高级以上职称400余人,河南省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90余人。聘有兼职教授、客座教授和外籍教师200余人。拥有“中学名师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1个省部级人文社科研究基地,2个省级重点学科,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5个省级特色专业,33名教授被多所大学聘为兼职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近年来,学校教师主持和参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全国教育规划项目和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等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400多项,在国际权威期刊发表并被《SCI》、《EI》收录的学术论文1000余篇。荣获省级以上科研奖和优秀教学成果奖300多项。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和浓厚的人文素养、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突出的教学或管理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基础教育需求、有良好教师职业素养的复合型、应用型高层次人才。

  二、招生专业领域

  学科教学(语文、数学、英语、音乐、思政、物理)。

  招生人数:预计招生15-20人,最终以教育部下达当年计划数为准。

  三、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1.网上报名日期:

  2012年9月28日—29日(每天9:00-22:00)为预报名时间。

  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五、考试

  1.初试

  (1)初试时间:2013年1月5日至1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 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3)报考我校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考试科目如下:

  第一单元:101-思想政治理论(全国统考)

  第二单元:204-英语二(全国统考)

  第三单元:333-教育综合(学校自命题)

  第四单元:81X-学科教学论-学科教学方向(学校自命题),详细科目见附件1。

  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自命题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参照教育部“2013年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考试大纲”。

  2.复试

  (1)复试时间:一般在2013年4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届时将在我校校园网上公布。

  (2)复试内容:一般包括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笔试、面试等,进一步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

  (3)复试比例及权重:实行差额复试。差额复试比例及初试、复试权重等由我校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情况在复试前确定。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要进行本科主干课程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5)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无论何时发现弄虚作假者,学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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