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工作岗位和专业
1.工作岗位:教学科研岗位,符合条件者数量不限。
2.专业领域需求:会计学、金融学、经济学、管理学(含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旅游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等)、保险学、电子商务、统计学、数学、社会学、法学、英语语言文学等。
二、引进方式和待遇
采取全职引进和人才引智两种方式:
(一)全职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
1.按年薪制全职(聘期5年或3年)引进的
①薪酬。教授40-80万元/年;副教授30-50万元/年。
博士:金融学、会计学专业年薪25-30万元/年,经济、管理、统计、金融数学、精算数学专业年薪20-25万元/年,社会学、法学专业年薪18-22万元/年,其他学科专业年薪15-18万元/年。
②科研和国际交流经费。5年聘期的,学校提供科研启动费:教授8万元/人、副教授6万元/人、博士4万元/人。发表高质量成果学校给予1-10万元的科研奖励,具体由校科研处负责科研成果认定。另资助国际交流与合作费5万元/人。3年聘期的按5年聘期的3/5支付。
③聘期内安排过渡房一套(使用权),安排办公室并配备基本办公设备。凭票据实报销一次性搬家费不超过1万元。如不能安排过渡房,提供租房补贴2万元/年。
④配偶需要照顾性安置的,视具体情况以非事业编方式安排。
⑤福利。加入校工会者可享受工会会员福利。
⑥五险一金。按国家政策规定办理。
2.按非年薪制全职引进的
①享受事业编制同级同类教师岗位相应待遇以外,再给予一定的安家费和住房补贴:教授15-25万元/人,副教授10-20万元/人,博士8-12万元/人。凭票据实报销一次性搬家费不超过1万元。
②具有教授职称、博士学位的双高人才,在教授引进待遇基础上另加引进费6万元/人。
③科研和国际交流经费。科研启动费:教授8万元/人、副教授6万元/人、博士4万元/人。发表高质量成果学校给予1-10万元的科研奖励,具体由校科研处负责科研成果认定。另资助国际交流与合作费5万元/人。
(二)全职引进国内杰出人才专家
对于全职引进的杰出人才,学校专门配套以下年薪及待遇(国家和省提供的待遇除外):
1.院士。薪酬、安家费和住房补贴等事项面议。
2. “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千人计划”入选者、“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973首席科学家、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学校提供薪酬100-200万元/年,安家费和住房补贴80-150万元/人。
3. “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973青年首席科学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青年千人”入选者、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芙蓉学者”称号获得者:学校提供薪酬45-80万元/年,安家费和住房补贴60万元/人。
4.学校视学科发展需要给上述引进的杰出人才配置相应的科研启动经费。
5.配偶需要照顾性安置的,视具体情况以非事业编方式安排。
6.福利。加入校工会者可享受工会会员福利。
7.五险一金。按国家政策规定办理。
(三)全职引进国内高层次人才
1.安家费和住房补贴:教授18万元/人,副教授12万元/人,博士10万元/人。凭票据实报销一次性搬家费不超过1万元。
3.科研启动费。教授8万元/人,副教授6万元/人,博士4万元/人,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凭票报销。
4.具有教授职称、博士学位的双高人才,在教授引进待遇基础上另加引进费6万元/人。
5.紧缺学科专业特殊引进费。每年度根据人才状况确定紧缺学科专业,另加引进费3万元/人。
6.特别优秀人才,待遇面议。
7.薪酬。按照所聘岗位要求履行工作职责享受相应待遇:
年基本工资:根据个人情况按国家规定发放。
年绩效工资:根据个人教学科研完成情况,教授平均10.8万元/年,副教授平均8.45万元/年,博士(按讲师标准)平均6.8万元/年。
取得高档次科研成果另行奖励。
8.按国家规定发放福利和缴纳五险一金。
(四)团队引进事项及待遇面议。
(五)引进人才若符合条件的可申报“湖南商学院151人才队伍建设工程”项目。入选者享受“151”人才待遇,按照“151”人才相关办法进行考核。
(六)人才引智
主要引进学术造诣高深,在教学科研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的高层次人才。
一般聘期为1-2年,要求年度内能在我校全职工作2-3个月,非在校全职工作时间为所聘学院学科专业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方面提供咨询和帮助,并参与相关工作。一个聘期结束后可以续聘。
具体工作职责和待遇面议。
三、我们的联系方式
湖南商学院人事处(http://rsc.hnu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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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商学院人事处
2016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