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360诉腾讯垄断案”于11月26日在最高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业内人士认为,该案件判决结果不但会对360和腾讯两家公司产生深远影响,还将决定能否破除正在形成的互联网垄断。
本案一审法院对于“相关市场”的认定存疑(“相关市场”是反垄断法专业名词),本案的相关市场应当是基于客户端的即时通讯软件和服务市场,腾讯公司主要商业模式就是利用了其即时通讯软件推广其他产品……【详细】
在之前广东高院的一审中,认为腾讯QQ的相关地域市场为全球市场,在全球市场中看,腾讯QQ并不具备市场垄断地位。这一认定方法引发了司法界和互联网业界的广泛争议。【全文】
前广东高院界定综合性即时通讯与文字、音频以及视频等单一的即时通讯之间属于同一相关市场的商品集合,同时将QQ与社交网站、微博服务认定为属于同一相关市场的商品集合。这一界定方法同样引起争议。【全文】
360一方主张,无论采用何种市场定义,腾讯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均超过二分之一,应当推定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最高院是否会采纳值得关注。【全文】
在一审中,广东高院认定,用户是否卸除360软件是用户自身固有的权利,腾讯不能代替用户做出选择,强迫用户“二选一”的行为超出了必要的限度。【全文】
在美国,微软之后还有谷歌、有脸谱,有接连不断的创新公司,但在中国互联网行业却是另一番景象。在百度、阿里和腾讯三足鼎立的统治格局奠定之后,一度百花齐放、高歌猛进的互联网创新几近偃旗息鼓…【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