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单独招生考试实施方案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学校招收中职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鄂教职成〔201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学校招收中职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鄂教职成〔2011〕19号文件)文件精神,通过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积极探索高职教育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选拔最适合接受高职教育、最适合高职专业学习和具有创新精神、专业潜质的考生进入高职院校学习,进一步优化生源质量,突出高职教育办学特色。
二、招生对象
已成功办理2012年湖北省高考报名手续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应届或往届毕业生。
三、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四、报名程序
序号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学费标准 |
1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100 | 4000元/年 |
2 | 旅游管理 | 100 | 4000元/年 |
3 | 建筑工程技术 | 50 | 4000元/年 |
参加高职单招的考生,于2012年3月份到学院网站或学院招生办公室现场登记报名,填写《十堰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单招报名信息表》,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4月5日;资格审查及现场确认时间为2012年4月6日,考生本人持《十堰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单招报名信息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A4纸质复印件)、二寸近期蓝底彩色照片2张和报名考试费到我院招生办公室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并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时间
2012年4月7日
文化综合考试:上午9:00~10:00;
专业技能操作考试:具体时间以考生准考证为准。
六、考试内容
本次考试以技能操作为主,文化考试为辅,由学院自主命题组织考试,考试分为文化综合考试和专业技能操作考试两部分;文化综合考试主要考核语文和数学基础知识,专业技能操作考试以实际操作为主;考试时间以各专业考试办法规定时间为准。具体参见各专业技能操作考试办法和考试大纲(见附件)。
七、录取原则
1.在国家级、省级、地市州级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的考生,参加技能操作考试和文化考试后,按一定比例直接录取;
2.按照技能操作考试成绩占70%,文化综合考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录取。
八、组织保障
1.学院成立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并成立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办公室,明确责任,确定目标;
2.成立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建立监督机制,实施“阳光工程”,保证考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
3.选派政策性强、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责任心高、办事讲原则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单独招生考试工作;
4.加强对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严肃考风考纪,杜绝违规事件发生。
九、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十堰市北京中路38号
邮政编码:442000
联系电话:0719-8126013 8126015 8126024 8126038
传 真:0719-8126013
电子信箱:syzyzb@163.com
十堰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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