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湖北考研考生带手机将取消考试资格
昨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2012年硕士研究生考试考生入场安检注意事项》,提醒考生,研考安检前务必主动上交违禁物品,若被金属探测器查出,将取消考生当科考试资格。
据介绍,违禁物品包括易燃、易爆物品、管制刀具,枪支等危险、违禁物品;无线电通讯工具(如:手机、微型电脑、微型耳麦;伪装成计时工具、手镯、项链、皮带扣、纽扣等配饰类或橡皮擦、钱包等形式的无线电发射、接收装置及附件);手镯、项链、纽扣等形式的拍摄、扫描设备;电子储存设备;其他规定以外的物品如自带文具等。
考试院提醒考生应主动配合安检。接受安检前应按照监考员的指令,主动将携带的违规物品放到考场专设的“考生物品存放处”。安检过程中如有报警声响起,应出示相关物品并进行解释。如因上厕所等特殊情况出考场后返回考场,应再次接受安检。凡不主动将所携带的违规物品主动放置于“考点物品存放处”,安检时被检查出带有违规物品的,一律取消当科考试资格;开考后再被检查出携带有违规物品的,一律按作弊处理,取消当次各科考试资格,下一年度不准报考。(楚天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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