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湖北试点教师资格考试 幼儿教师也需持证
10月12日,从省教育考试院得知,教育部从2011年下半年开始启动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工作,并决定从本月开始,在湖北和浙江两省进行试点。
据介绍,今后新入职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必须通过国家统一的资格考试,获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根据统一安排,湖北省试点工作将从本月开始,笔试报名时间为10月19—25日,笔试考试时间为11月26日。面试报名时间为12月10日-14日,面试考试时间为12月24—25日。
考生可在报名期间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按照栏目指引及相关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后,考生需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缴费。考生在考试前一周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武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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