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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免费师范生可跨市就业 特殊类也可跨省

      2012-01-17    

  昨日,记者获悉,四种特殊情况下还可跨省工作。

  据了解,根据政策规定,湖北省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到外省非中小学就业按违约处理。若有毕业生到外省中小学就业,确有特殊情况的,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就业单位及所在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接受其就业及负责后续履约管理的确认函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湖北省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到外省中小学就业“特殊情况”,主要包括:到少数民族地区、边远贫困地区任教的;全家户口迁移到外省(市、区)的;已婚要求迁往配偶常住地的;在本省安排就业任教岗位有困难的。

  不过,在湖北省内,免费师范毕业生可以跨市就业,比如宜昌籍学生,可以在武汉市工作,也可以到黄石中小学任教。但毕业后必须从事中小学教育10年以上,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应先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2年。

  据悉,2012年湖北省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达千余人。(武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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