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出台幼儿园定价监审办法 收费不再漫天叫价
幼儿一年的教育培养成本将“有据可依”,漫天叫价的“天价幼儿园”现象将会改善。本月起,全省实施幼儿园教育培养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并明确各项成本构成的具体内容。
办法规定,幼儿园教育培养定价成本由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固定资产折旧等构成。人员支出,包括工资总额、福利费、社会保险费和其他人员支出,其中,福利费最高不得超过核定工资总额的3%;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培训费、维修费等,其中,超过固定资产原值20%的维修费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按照固定资产预计尚能使用年限计算折旧。
幼儿园教育培养定价总成本=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固定资产折旧-财政补助-其他业务收入净值。
办法还规定幼儿园总人数的计算公式,幼儿总人数=(年初幼儿人数×8+年末幼儿人数×4)/12;寄宿制幼儿人数按全日制幼儿人数的1.5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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