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湖北省教育厅就做好2017年我省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提出要求。今年,我省在籍普通高中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按“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分年级分类开展综合素质评价。
旧版综合素质评价系统登录方式:登录湖北省高中课程改革网,快速登录通道选择“湖北省综合素质评价管理系统”。新版综合素质评价系统登录方式:登录湖北省高中课程改革网,快速登录通道选择“湖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管理系统(新)”。
新版综合素质评价系统采取全时段开放,省教育厅按学期(学年度)定期锁定评价数据的方式进行。高一新生的评价数据按学年度进行锁定,锁定时间为新生入学后的次年9月30日24:00。高二、高三年级学生的评价数据按学期进行锁定,其中,秋季学期数据的锁定时间为次年3月31日24:00;春季学期数据的锁定时间高二年级为当年9月30日24:00,高三年级为当年4月30日24:00。
本次开展评价工作的时间安排为:3月14日前各级管理员做好学生学籍注册和异动申请及审批工作,3月20日至数据锁定前学生完成相关内容填写,教师完成对该内容的审核,学校完成内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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