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试点教师资格全国统考 10月19起开始报名
教育部从2011年下半年开始启动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工作,并决定从本月开始,在湖北和浙江两省进行试点。
据介绍,今后新入职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必须通过国家统一的资格考试。由教育部制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教育部考试中心根据考试标准,制定各科考试大纲。考试大纲规定了考试目标、考试内容模块与要求、试卷结构、题型示例等,是考生学习和考试命题的依据。试点期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其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部分科目采取计算机化考试,部分科目采取纸笔考试。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所有科目均采取纸笔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教育部考试中心为笔试、面试均合格考生提供《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是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必要条件。
根据统一安排,湖北省试点工作将从本月开始,笔试报名时间为10月19—25日,笔试考试时间为11月26日。面试报名时间为12月10日-14日,面试考试时间为12月24—25日。考生可在报名期间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按照栏目指引及相关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后,考生需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缴费。考生在考试前一周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有关考试标准、考试大纲、考试简章、知识问答等信息,可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和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hbea.edu.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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