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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个,湖南女子学院公费师范生计划来啦!!
2023-06-26 13: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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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女子学院2023年高中起点本科层次

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简章

  为切实加强我省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3〕18号)文件精神,湖南女子学院承担高中起点本科层次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工作。2023年,湖南女子学院按照“自愿报名、择优录取、公费培养、定向定期服务”的原则,通过普通高考进行招生。


  1.招生专业

  本科层次初中教师

  招生专业:汉语言文学、英语、音乐学

  2.招生计划

  2023年,湖南女子学院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各类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计划为100人。其中,“优师专项”40个计划、“地方免费师范生”60个计划。

  1.“优师专项”:汉语言文学12个计划、英语13个计划、音乐学15个计划。

  2.“地方免费师范生”:汉语言文学23个计划、英语17个计划、音乐学20个计划。

  具体分市州计划如下:



  3.培养模式

  本科层次初中教师采用四年制本科的培养模式。

  4.培养经费

  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和军训服装费免缴,其所需费用由财政公费承担,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奖助学金等资助政策,在资助政策规定的范围内与其他在校生享受同等待遇。

  5.招生及报名条件

  1.具有招生计划定向的县市区所在市州范围内户籍(户籍认定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7日)。

  2.年龄未满22周岁(2001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3.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考成绩达到招生学校相应类别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高考选考科目符合招生学校选科要求。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体检工作要求按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湘教考普字〔2023〕1号)执行。

  5.热爱基础教育事业,自愿报考高中、初中、小学、特殊教育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且保证毕业后服从有关教育行政部门的安排,在招生计划所定向的市州、县市区的乡村高中、初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任教,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

  6.招生录取程序

  (一)公布招生政策

  湖南女子学院将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和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向社会公布相关的招生政策与招生计划。

  (二)户籍信息确认

  考生可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s://ks.hneao.cn)或“潇湘高考”APP查看考生本人报名信息,确认高考报名时所填写的户籍地信息中的县(市、区)与考生户口薄上户籍信息中的县(市、区)一致,若有不一致的,考生须在6月16日前,前往高考报名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办理户籍信息修改,逾期不予受理。考生报名所填写的户籍地信息将作为报考本科层次高中、初中、小学、特殊教育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的考生录取及签订有关协议书的重要依据,凡因考生报名所填写的户籍地信息错误而导致考生不能正常填报志愿的,或因户籍造假或者2023年6月7日后将户籍从原县(市、区)迁出以及填报不符合户籍要求的志愿而影响投档录取以及录取后不能签订协议书的,其结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填报志愿

  考生根据本文件及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在本科提前批相应志愿中填报。填报本科层次初中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计划志愿的考生,应根据考生户籍所在地及相应招生计划对户籍的政策要求选择相应的院校专业组填报,最多可以填报30个院校专业组的平行志愿,凡填报志愿中的院校或专业不符合有关户籍政策要求的,一律视为无效志愿。

  (四)投档录取

  公费定向师范生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本科层次初中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计划按平行志愿投档。第一次投档录取结束后,若有招生学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由省教育考试院通过网络和媒体统一向社会公布院校招生缺额,并组织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征集志愿。

  (五)签订协议书

  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依据《2023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名单》,统一组织录取考生与本级人民政府签订《协议书》。

  《协议书》签订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信息,由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公布并及时逐一通知有关考生。

  考生在签订《协议书》时如未满18周岁,须由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共同签订《协议书》;凡非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签订《协议书》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招生录取资格,所涉及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协议书》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招生录取资格。

  (六)发放录取通知书

  学校收到市州教育(体)局寄送达的《协议书》后,向已录取并签订《协议书》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入学与复查

  录取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报到。新生入学后,学校在入学一个月内对公费定向师范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学校在其《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协议书》正式生效;复查不合格者,则不能取得公费定向师范生资格,并按国家有关招生和学生管理规定处理。

  7.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长沙市中意一路160号

  联系单位:招生就业处

  联系电话:0731-82766142、82766112

(中国教育在线 来源:湖南女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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