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
1.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非永久性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并参加当年香港中学文凭考试
(HKDSE)的考生;
2.考生所持证件须在有效期之内;
3.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规定。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学校 2024 年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招生计划为 15 人(其中校长推荐计划不超过 5 人),计划单列,具体招生专业见下表:
注:按照专业招生,不参加大类内专业分流,可以根据学校
相关规定申请转换专业。学费标准以当地物价部门当年审批为准。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具体报名方式、报名时间及要求以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网上报名系统公布为准。
四、填报志愿
考生在网上预报名时须填报志愿。每位考生按自己的报读意愿顺序可填报 4 所学校,每所学校可填报 4 个专业志愿。
五、录取原则
学校的最低录取标准为“3、3、2、A”,即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达到第 3 级及以上,数学科达到第 2 级以上,公民科达标。
校长推荐计划的考生最低录取标准为公民科达标,其余三门核心科目的分数之和须为 8 分(含)以上,且任何一门科目的分数不得低于 2 分(含)。
六、相关要求
1. 持《录取通知书》按照规定时间报到,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批准。在规定时间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 入校后,学校将核查其入学资格,并进行身体检查。凡不符合入学体检要求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3. 与同专业内地学生同住,学费、杂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与内地同专业学生标准一致。
4. 入学报到时所持有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至少有效期一年。
5. 如教育部出台新的规定,以新规定为准。
七、联系方式
招生联系单位:湘潭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招生联系电话: 86-731-58293275
传真:86-731-58298913 招生网址:https://zs.xtu.edu.cn
湘潭大学地址: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邮箱:zsk@xtu.edu.cn 邮编:411105 八、其他
本招生简章由湘潭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港澳台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国教育在线 来源:湘潭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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