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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职单招章程
2024-01-30 09: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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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  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依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 好湖南省 2024 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 〔2023〕49 号)有关要求,结合学院单独招生工作(以下简称单招) 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湖南长沙 

  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湖南省院校代号:4355    办学类型:公办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证 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院单招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 ” 的原则,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实施考试招生“ 阳  光工程 ”。 

  第五条  学院简介: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 1956 年,位于 湖南省会长沙,是一所历史悠久、底蕴厚重、特色鲜明的高职院校, 

  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国家 

  “双高计划 ”建设单位、全国文明校园先进学校创建单位、湖南省首   批卓越职业院校和湖南省楚怡高水平高职学校 A 档建设单位。先后荣   获“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 ” “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连续 6 届获得“湖南省   就业创业工作‘一把手工程 ’督查优秀单位 ”。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学院单招规模确定、 政策制订等重大事项,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单招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 学院教务处负责单招的考试组织工作。 

  第七条 学院纪委负责全程监督检查单招工作。 

  第三章 单招报考 

  第八条 招生对象为符合我省 2024 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 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的人员。对于符合报名条件尚未参加高考 报名、且有意愿报考单招的人员,须于 2024 年 2 月 20  日-22  日到 

  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补报名手续。 

  第九条 全省单招统一报考和填报志愿时间为 2024 年 2 月 27   日 -3 月 5  日,实行网上报考和填报志愿。单招报考设第一志愿和第二 志愿,考生可选择 1-2 所院校在指定网上平台进行报考。 

  在此期间,考生可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 台(以下简称“考生综合信息平台 ”)(网址:https://ks.hneao.cn) 或“潇湘高考 ”APP(通过苹果应用商店、腾讯应用宝、华为应用商 店、小米应用商店或“考生综合信息平台 ”首页下载APP)填报报考 志 愿 信 息 。 请 考 生 在 报 考 前 关 注 学 院 招 生 网 (https://zsw.hnjtzy.com.cn)和微信小程序公布的有关信息。 

  第十条 填报专业要求。我院实行专业组志愿,考生在填报我院 志愿时,可选择一个专业组中的 1-2 个专业(多填无效),设专业服 从志愿。 

  第十一条  报考机场运行服务与管理专业考生提交体检报告及承 诺书。体检要求、具体内容、合格标准和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一。考 生须在 2024 年 3 月 2  日 24 时前将体检报告及承诺书原件扫描并以 “姓名+手机号码 ”的格式命名,发送到邮箱 hnjtzyzsb@qq.com。特 

别提醒:报考机场运行服务与管理的考生须达到学院要求的体检合格 标准。 

  第十二条 社会人员身份认定。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 员、新型职业农民分别由户籍所在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农业农村部门进行认定;企业在岗人员由相 关企业提供在岗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由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给 我院审核,不能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考生只能以普通高中往届生或 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 取消高考报名资格,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1.社会人员考生资格证明材料。所有社会人员考生均须提供本人 身份证复印件及《湖南省 2024 年高职单招报名身份审核(界定)表》, 同时分别提供以下材料:退役军人提供退出现役证(转业证);农民 工提供本人户口页复印件及职工社保缴费记录、劳动用工合同、劳动 用工备案信息、用工单位工资发放记录等4 项材料中的一项以上;下 岗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新型职业农民提供 新型职业农民证书;企业在岗人员须同时提供企业在岗证明、一年以 上工资发放流水、一年以上社保缴纳记录。 

  2.材料提交时间及方式。考生须在 2024 年 3 月 5  日 12 时前将 符合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交到学院办公楼招生就业处 A101 办公室 (联系电话:400-080-1956 ,联系 QQ:800160886)。 

  第四章  单招计划及专业 

  第十三条 学院 2024 年单招总计划数为 2500 人,其中包含单列 计划的退役军人 37 人、其他社会人员 80 人、艺术特长生 30 人、体 育特长生 30 人。学院 2024 年招生专业共 35 个,分专业单招计划及 学费标准如下表,各专业最终学费标准以 2024 年湖南省物价主管部门审核为准。所有专业均不限招生科类,即物理类、历史类、职高对口类考生均可报考。 

专业组 

  专业名称 

 计划数 

  学费 

  专业组一 (土木建 筑大类) 

  建筑工程技术 

  170 

  4600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100 

  7500 

  建筑经济信息化管理 

  100 

  4600 

  工程造价 

  50 

  5060 

  专业组二 (装备制 造大类) 

  机电一体化技术 

  100 

  4600 

  工业机器人技术 

  50 

  4600 

  无人机应用技术 

  55 

  4600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50 

  5060 

  汽车电子技术 

  30 

  5060 

  新能源汽车技术 

  100 

  5060 

  专业组三 (交通运 输大类) 

  高速铁路施工与维护 

  60 

  4600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 

  240 

  5060 

  智能工程机械运用技术 

  50 

  5060 

  道路工程造价 

  60 

  5060 

  道路养护与管理 

  90 

  4600 

  智能交通技术 

  70 

  5060 

  交通运营管理 

  60 

  4600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70 

  5060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150 

  5060 

  港口与航道工程技术 

  60 

  4600 

  轮机工程技术 

  90 

  4600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 

  60 

  4600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40 

  4600 

  机场运行服务与管理 

  50 

  4600 

  专业组四 

  (电子与 

  信息大 类) 

  物联网应用技术 

  50 

  4600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60 

  4600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45 

  4600 

  汽车智能技术 

  30 

  4600 

  专业组五  (财经商  贸、教育、 

  旅游大 类) 

  大数据与会计 

  50 

  3500 

  电子商务 

  80 

  3500 

  现代物流管理 

  60 

  3850 

  港口物流管理 

  30 

  4600 

  国际商务 

  20 

  3500 

 

商务英语 

  40 

  3200 

  旅游管理 

  80 

  4600 

  单招总计划 

  2500 

   

  第十四条   单列计划及专业说明。根据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单列 计划纳入我校单招总计划,且均包含在各相关专业的招生计划内,未 录满的计划自动转为普通类计划。 

  1.退役军人计划 37 人,考生可在上表专业范围内自行选择报考, 但每个专业最多录取 6 人。 

  2.其他社会人员(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和企业 在岗人员)计划 80 人,其中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专业 35 人;智能工 程机械运用技术专业 15 人;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 22 人;无人机 应用技术专业 8 人。 

  3.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 30 人,体育特长生30 人,考生可在上表  单招专业范围内自行选择报考专业,但每个专业最多录取特长生 9 人。 

  第十五条  学院在考试结束后,以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按比例 确定各专业不同类别考生的计划数。学院各专业各类别计划确定并公 布后,一律不调整和追加。单招未完成的计划转为统招计划使用。 

  第五章 单招考试 

  第十六条  学院将本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国家 教育考试相关规定,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 单招考试的相关工作。 

  第十七条 参加学院今年单招的考生分为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 (具有 2023 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以下简称一 类考生)、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含普通高 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考生,以下简称 二类考生)、退役军人、其他社会人员、艺术体育特长生 5 个大类。 

 

第十八条 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 ”方式,分类组织考试。 根据考生的类别,考试按以下方式进行: 

  1.一类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以学生取得的高中学业水平合格 性考试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有效成绩代替,满分 300 分。职业技能 测试由学院组织,采取笔试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学生的职业适应性和 职业技能,满分 300 分。 

  2.二类考生。文化素质测试由学院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 课课程标准》及高中教育阶段语文、数学、英语等有关内容进行命题 及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满分 300 分。职业技能测试由学院组织, 采取笔试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学生的职业适应性和职业技能,满分 300 分。 

  3.退役军人及其他社会人员。退役军人、农民工等社会人员考生 免予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由学院组织,采取笔试方式进行, 重点考察学生的职业适应性和职业技能,满分 300 分。 

  4.艺术体育特长生。所有考生必须参加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 测试和专项测试。文化素质测试由学院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 课课程标准》及高中教育阶段语文、数学、英语等有关内容进行命题 及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满分 300 分。职业技能测试由学院组织, 采取笔试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学生的职业适应性和职业技能,满分 300 分。特长生专项测试按照附件二《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24 年艺术、体育特长生高职单招方案》执行,满分 100 分。 

  第十九条 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1.一类考生:综合成绩=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 外语科目有效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2.二类考生:综合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3.退役军人及其他社会人员:综合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4.体育特长生:综合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体育专项测试成 

 

绩×3。 

  艺术特长生:综合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湖南省 2024 年艺术 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2 ÷3+艺术专项测试成绩。 

  第二十条  我院将按照分类考试的原则,对不同专业组的职业技 能测试分别进行命题。我院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的有关说明、 考试范围等,将在学院招生网(https://zsw.hnjtzy.com.cn)和微信小 程序公布。 

  第二十一条 符合以下免试条件的考生在单招考试前向学院申请。 其中,职业技能特长申请免技能测试的考生,须在 2024 年 3 月 15   日前,将本人身份证及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交到学院办公楼招生  就业处A101 办公室,联系电话:400-080-1956,联系QQ:800160886。 免试直接录取的考生不占用单招计划数,使用我院统招计划,在统招  录取前完成录取手续办理,有关审核程序和方法见省教育考试院相关  规定。 

  1.免试直接录取。根据教育部政策规定,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 

  生,在校期间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 ”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可保送至高职院校与 获奖赛事相应的专业就读,在校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中 

  国职业技能大赛 ”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或“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 ” “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 ”一等奖(金牌)的,可免试录取到我院 

  就读。 

  2.职业技能特长生免技能测试。在校学习期间获“湖南省职业技 能大赛 ”“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 ”二等奖(银牌)、三等奖(铜 牌)的中职应届毕业生,报考获奖赛项对口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 其中获得二等奖(银牌)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计入综合成绩; 获得三等奖(铜牌)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的 80%计入综合成 绩,也可选择参加学院组织的技能测试取得测试成绩,取两项成绩的 

 

较高分数计入综合成绩。 

  3.免试考生的录取专业应与其获奖赛项对应(考生如需跨专业报 考,则不能享受免试政策)。 

  第二十二条 学院按一志愿、二志愿分别组织单招考试。第一志 愿考试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16  日-17  日。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未完 成单招计划,学院将组织第二志愿考试,参考对象为第二志愿报考我 院且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考生,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13  日-14  日。 各 科  目 的 具 体 考 试 时 间 及 地 点 将 在 学 院 招 生  网 (https://zsw.hnjtzy.com.cn)上另行公布。 

  第二十三条 根据省物价部门统一规定,高职单招的报考费为 80 元/生。报考我院第一志愿的考生缴费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8   日—11 日,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不得参加我院单招考试及录取。缴费成 功的考生于 2024 年 3 月 14  日—15  日 自助打印准考证,缴费及准考 证打印流程详见学院招生网(https://zsw.hnjtzy.com.cn),联系 电话:400-080-1956 ,联系 QQ:800160886。 

  考试安排如下: 

  说明:1.文化素质测试满分为 300 分,职业技能测试满分为 300 分。 2.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第二十四条 我院单招考试在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下,参照国家 教育考试规定进行组织。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下,教务、 招生就业处等部门共同组织考务工作。具体由教务处牵头组织命题, 

 

并负责其保密工作;教务处负责按国考要求制定具体的组考方案,根 据报考人数合理安排考场并组织有序考试,组织相关专家参照湖南省 普通高考评卷及登分工作有关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判标准,加大 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第六章 单招录取 

  第二十五条 一类考生、二类考生的类别确定及普通高中学业水 平合格性考试成绩的认定以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数据为依据。普通高 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按照  二类考生的要求参加文化素质测试及录取。 

  第二十六条 单招录取首先对报考单列计划的考生(退役军人及 其他社会人员、艺术体育特长生)进行录取,单列计划只录取第一志 愿报考的考生,如有剩余单列计划则转为普通类计划录取一类、二类 考生。 

  第二十七条 一类考生、二类考生分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实际 参考的考生人数为基数,按专业计划数除以该专业参考总人数再乘以 各类别参考人数的计算公式列出各专业一类考生、二类考生的实际录 取计划数。例如,某专业招生计划共 100 人,单列计划已录取 5 人, 剩余计划 95 人录取一类考生、二类考生,如一类考生、二类考生一 志愿实际参考的人数分别为 150 、50 人,根据同比例公式计算可得一 类考生、二类考生的计划数为 71、24 人。一类考生计划数计算公式: 95/(150+50) ×150。各类别各专业计划确定后,录取过程中不再  调整和追加。 

  第二十八条 机场运行服务与管理专业须达到学院要求的体检合 格标准,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一。 

  第二十九条 单招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 ”的原则 进行。各类别考生录取规则如下: 

 

1.退役军人:依次按院校志愿优先、考生综合成绩优先的原则, 按考生第一报考专业录取,若单一专业录取数超过 6 人,则按考生第 二报考专业录取或调剂录取到其他专业。 

  2.其他社会人员:依次按院校志愿、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 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艺术体育特长生:录取规则详见附件二《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 院 2024 年艺术、体育特长生高职单招方案》。 

  4.一类考生、二类考生:依次按院校志愿、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 按各专业各类别招生计划数,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一类考生、二类考生的录取率原则上保持一致。 

  第三十条  录取分两个批次进行,第一批次不进行调剂录取;第 二批次按先递补(遇第一批次预录取考生放弃资格)、后调剂的顺序 录取。调剂录取是指对生源不足的专业、按其所对应专业组内未录取 且服从调剂的考生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第三十一条 对于末位同分的考生,依次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学考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有效成绩之和、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学考 语文、数学科目有效成绩之和、文化素质测试语文、数学科目成绩之 和、学考数学科目有效成绩、学考语文科目有效成绩、学考外语科目 有效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数学科目成绩、文化素质测试语文科目成绩、 文化素质测试英语科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如仍相同,则组织末 位同分考生重新考试。 

  第三十二条 为保障生源质量,我院在录取前将根据考生整体考 试情况及各类别招生计划数,分别划定一类考生、二类考生、退役军 人、其他社会人员、艺术体育特长生五个类别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并通过学院招生网(https://zsw.hnjtzy.com.cn)和微信小程序公布。 

 

第三十三条  我院将通过招生网(https://zsw.hnjtzy.com.cn)和 微信小程序发布单招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需在我院规定时间内办 理相关录取确认手续。 

  第三十四条 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 校对口招生考试。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特殊情况需转专业的, 须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及学院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五条 农民工等其他社会人员考生录取后不得转到其他专 业。退役军人及其他社会人员考生录取后,学院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关于做好扩招后高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厅函  〔2019〕20 号)及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按照相对集中全日制教 学的原则进行管理和培养。 

  第三十六条 单招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如有剩余专业计划,我 院将向社会公布有缺额的专业及计划数,并组织第二志愿报考我院且 未被第一志愿录取考生举行考试。第二志愿考试要求及录取规则等与 第一志愿的相关规定一致。 

  第三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1.填报虚假高考报名信息; 

  2.提供虚假的资格证明材料; 

  3.提供虚假的体检报告材料; 

  4.有缺考或舞弊、代考等行为; 

  5.文化素质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科目成绩为零; 

  第三十八条 正式录取名单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通过的 为准。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九条 单招考试及录取结束后,学院将按照要求及时发布 成绩、公示拟录取考生情况。 

 

第四十条  单招期间,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在学院纪委全 程监督检查下进行单招考试、录取等工作。 

  第四十一条 学院单招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 和纪律要求,没有举办所谓的考前“辅导班 ”“培训班 ”,没有与任 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单招合作。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我院 有合作、可以通过“ 内部指标 ”等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 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遭受相关损失的可向公安机关反映。 

  第四十二条 我院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对于在单招  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 部令 33 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 部令 36 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 对我院单招工作进行监督,我院的投诉举报电话为 0731-82082007。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所有专业对考生外语语种不作要求,学生入校后以 英语语种作为外语安排教学。 

  第四十四条 学院为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国家奖学金、国家励  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学金等,金额分别为 8000元/年、 5000元/年、4400元/年、3300元/年、2200元/年,1200元/年等。 为弘扬中华民族扶贫帮困的社会风尚,学院党委成立了爱心助学基金, 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同时,家庭经济条件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国  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和困难补助,也可以参加学院组织的勤工俭学。 

  第四十五条 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 中国残 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 充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 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 

 

学生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 

  第四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 3 个月内,学院按照招生政策规定对新 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优惠资格及相 关证明材料等进行复查复核。对复查复核发现的问题,学院将集中研 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 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通过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和学院官方微信公众 号、招生网、微信小程序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 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院公布的完整单独招生章程为准。 

  第四十九条 学院招生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湖南长沙黄兴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网址:http://www.hnjtzy.com.cn 招生网址:https://zsw.hnjtzy.com.cn 联系电话:400-080-1956 

  联系 QQ:800160886 

  招生微信公众号: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纪检监督电话:0731-82082007 

  第五十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 2024 年湖南省高职单招,其解释权属于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如遇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相关招生政 策调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中国教育在线 来源: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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