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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13年计算机软件水平考试报名时间

http://itpx.eol.cn  来源:  作者:北京人事考试网  2013-10-10    

  根据原北京市人事局、原北京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关于转发人事部、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和〈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京人发〔2003〕138号),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关于印发2013年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工信教〔2012〕87号)精神,结合北京地区实际情况,现将2013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考要求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计算机技术应用能力的人员,均可根据本人情况,报名参加相应专业类别、级别的考试。

  台湾地区居民参加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在报名时须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考试级别和资格名称

  北京地区2013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上、下半年各举行一次,设高、中、初三个级别。

  上半年高级资格考试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系统分析师;中级资格考试有:软件设计师、网络工程师、信息系统监理师、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信息系统管理工程师、数据库系统工程师、多媒体应用设计师;初级资格考试有:程序员、网络管理员、信息处理技术员。

  下半年高级资格考试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系统架构设计师、网络规划设计师;中级资格考试有:软件设计师、网络工程师、软件评测师、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信息系统监理师、嵌入式系统设计师、电子商务设计师;初级资格考试有:程序员、网络管理员、信息处理技术员。

  三、考试科目和时间安排

  各级别资格名称、具体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见附件。

  四、考试成绩和证书管理

  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考试人员须在一次考试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成绩合格者,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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