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业大学成功入选全国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单位名单
近日,国家科技部发布了《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单位名单》,名单由国家科技部等9部门共同确定,全国共有40所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入选,南京工业大学成功入选。
2020年5月,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科技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知识产权局、中科院联合印发《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国科发区〔2020〕128号)。该方案旨在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树立科技成果只有转化才能真正实现创新价值、不转化是最大损失的理念,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机制和模式,着力破除制约科技成果转化的障碍和藩篱,通过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实施产权激励,使科研人员以“共同所有权人”的身份享有科研成果,充分激发科研人员科技创新积极性和成果转化主动性,提升高质量成果的供给,使科技成果快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
长期以来,学校坚持顶天立地做科研,服务经济社会的特色发展理念,主动将创新链对接产业链,推动产学研深入合作,重视科学研究成果转化。本次成功入围全国职务科技成果赋权试点单位,标志着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得到了社会广泛认可,同时意味着学校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创新走在了全省的前列。未来三年,学校赋权改革将立足现状,发挥试点优势,深化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的机制改革和模式创新,着力破除制约科技成果转化的障碍,落实构建“制度完善、体系健全、权责清晰”的工作机制,全力打造“‘三权改革’稳步推进、资产管理模式创新、放管结合特色鲜明、市场运营成效显著”的南工品牌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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