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宗教无小事 师德要求翻新篇——南京城市职业学院财金与商贸学院党总支组织政治理论学习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财金与商贸学院 2018-12-13 大 中 小
2018年12月4日下午,南京城市职业学院财金与商贸学院全体教职工在教学2号楼301会议室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学习由院党总支副书记马慧主持。
本次学习围绕教育部颁布的《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及国务院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结合近年引起社会强烈反响的高校教师师德反面案例、重温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北京师范大学时发表的、勉励广大师生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重要讲话。从两份文件的出台背景、重要意义,到《宪法》关于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表述、我校师生宗教信仰现状,马慧副书记以案例和数据展开,明确要担好教书育人的重大使命,既要尊重师生宗教信仰自由,又要坚持意识形态不动摇,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落实好、执行好“十项准则”,不仅要做一名专业知识的传播者,又要做好引导学生立身做人的导师。
通过此次学习,南京城市职业学院财金与商贸学院全体教职工对教育部和国务院关于教师职业道德的新要求和高校防宗教渗透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对教师的行为底线界定更加清晰具体,师德警钟要长鸣,师德规范要谨守,民族宗教无小事,教书育人有纪律。全体教师将持续不断加强学习,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四有合格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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