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在线讯 为提高全校师生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师生法治观念,创建平安校园。5月14日下午,铅山一中特邀请江西金纶律师事务所叶华辉律师、铅山县公安局法制科樊松伟警官和吴靖警官,给高一、高二年级全体学生召开法制教育讲座。一中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张红焱,一中党委委员、副校长刘志强参加了本次讲座,讲座由综治办主任刘新柱主持。
讲座中,叶律师根据社会实际和学生年龄及心理特点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并结合发生在身边的多个真实典型案例,从法律的视角,阐述了知法、守法的重要性,教育同学们要懂得自我保护,要遵纪守法,做到既不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也能依法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培养广大师生遵纪守法的观念和自我保护的意识。
叶律师通过一个个鲜活的案例教育同学们要学会远离犯罪,要谨慎交友,不能乱用“义气”,同学们之间要和平相处,不能拉帮结派,不能搞小团体主义,不能以众欺寡、以大欺小、以强欺弱,要增强防范意识,特别是当今社会网络发达,更要谨防电信诈骗,保持必要的警惕性,掌握一些自救本领,一旦遇到危险首先要保护好自身安全。
综治办主任刘新柱进一步强调校园法治教育的意义,要求学生从遵守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做起,做一个遵纪守法的文明学生和对社会有益的公民,同时要提高自我安全意识,做好网络、交通、消防、食品、防溺水、防校园欺凌、防诈骗等方面的安全,增强安全防范意思,把安全落实到生活、学习中。
通过此次法治教育活动,同学们提高了安全防范意识,拓宽了法律知识面,增强了自我保护的能力,有效提高了法律意识,进一步认识到宪法和我们每个人密切相关。法律就在我们的身边,同时也对创建平安、健康、和谐的校园和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有着重要作用。(稿源:铅山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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