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大学2019年高层次人才招聘
井冈山大学2019年高层次人才招聘
一、引进的对象和条件
本办法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分为“领军人才、博士、其他人才”三个层次,共计八类。具体的分类和应聘条件如下:
(一)领军人才
第一类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同类国(境)外科学院或工程院院士。
第二类 满足以下任一条件者: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或讲座教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一、二层次)人选;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千人计划”人选;国家“万人计划”人选;国家教学名师;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国家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的学科带头人;作为首席科学家主持 863 项目、973 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等国家级重点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课题首席专家;在国外获聘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且取得国际公认学术成果的专家;或与以上条件相当水平者。
第三类 满足以下两条:1.有以下称号之一:江西省“双千计划”获得人员; 江西省“井冈学者”特聘教授;省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或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负责人;在国外获聘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且取得国际公认学术成果的专家;曾荣获各省设立的省级学者称号者;或以上条件相当水平者。2.近 5 年科研成果满足以下任意两条:(1)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理科:面上项目;文科:一般项目)1 项及以上;(2) 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 SCI(SSCI) 二区及以上刊物发表论文 4 篇或在
SCI(SSCI)三区及以上刊物发表论文 6 篇或 SCI 二区以上刊物发表的论文总影响因子达到 15;(3)科研成果获得过国家自然科学奖、或国家技术发明奖、或国家科技进步奖(均为重要参与者);国家社科基金优秀成果奖(排名前三);教
育部高校科研成果奖、或近 3 年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均排名第一);主持获
得过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或近 3 年主持获得省部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以上奖励或二
等奖以上奖励 2 次,或近 3 年本人主编的教材获国家级优秀教材一等奖以上奖励
或二等奖以上奖励 2 次,或所主讲课程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课程。
(二)博士
第四类 获得海外知名高校博士学位,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位认定的海归博士;青年井冈学者奖励计划获得者。
国内一流大学,或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毕业的特别优秀的博士。第五类
1.近 3 年满足以下条件的优秀应届博士(一般不超过 35 周岁):
理工类: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 SCI 收录的杂志上发表论文 3 篇(其中化学、物理、材料和生物学科需在 SCI 二区的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 1 篇),或在
SCI 一区的杂志上发表论文 1 篇,或发表的单篇论文被 SCI 引用(他引)10 次以上。
人文社科类: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 SSCI、A﹠HCI 收录的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 1 篇,或论文被《新华文摘》(全文或 3000 字以上)、《中国社会科学
文摘》(全文或 3000 字以上)转载。
(注:应届博士发表的论文如果导师为第一作者,其本人为第二作者也视符合条件)
2.非应届博士(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 符合以下两项条件之一者:
(1)近 5 年主持过国家级课题;且具有同前述优秀应届博士一样的其他业绩条件。
(2)具有一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且博士毕业时的近三年具有同前述优秀应届博士一样的其他业绩条件。
第六类(一般不超过 35 周岁)
学校急需的紧缺专业和特殊专业博士(根据学校各学科专业的博士分布现状,结合历年该学科专业引进博士的情况确定),毕业于国内一流大学,或国家
“双一流”建设学科、以及高水平专门院校的音、体、美专业博士,应聘者不作
业绩要求。
第七类(一般不超过 35 周岁)
学校因教学或其他情况需要补充的博士,应聘者不作业绩要求。
(三)其他人才
第八类(一般不超过 45 周岁)
在工程技术等实践领域连续工作 5 年以上,曾任国内外知名企业或业务单位的项目主管及以上职务,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具有副高级职称或相当的水平和能力,为学校特殊专业教学急需且特别优秀的实践应用性高级人才。
二、引进的待遇
入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与学校签订《井冈山大学引进人才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在首个服务期内学校为其提供以下优惠待遇:
(一)第一、二、三、四类人才引进的待遇根据实际情况由应聘人员、用人部门及学校共同协商确定,其中第一类人才年薪不低于 200 万元、第二类人才年
薪不低于 150 万元、第三类人才年薪不低于 40 万元。
(二)第五、六类人才引进,除享受正常的工资待遇外,还享受以下待遇:
1.提供 40 万元(税前)安家费,发放方式为,到校后一次性发放 15 万元,
余额分 4 年支付,其兑现方式采取与考核结果挂钩,分数次按比例发放,具体工作任务与考核方式在《协议》中明确;
2.每月基础学位津贴 1000 元(税前);
3.提供科研资助经费(实验学科 10 万元,非实验学科 6 万元);
4.引进的博士按七级岗(相当于副教授)标准享受 3 年绩效工资待遇;3 年后按实际(业绩)兑现绩效工资待遇。来校前已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博士按实际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兑现绩效工资待遇;
5.配偶工作
(1)配偶具有研究生学历及硕士以上学位的,可以随调,并根据江西省有关规定处理编制事宜;
(2)配偶具有全额事业编制或公务员身份的,可以随调,并根据江西省有关规定处理编制事宜;
(3)根据江西省有关规定无法解决入编的,聘期内可以聘用,享受学校同
工同酬非事业编制人员待遇;
(4)配偶在吉州区、青原区工作的,不享受随调政策。
6.学校免租金提供 120 平方米左右的过渡住房(房源不够或面积不足部分以
房租方式补助,房租补助为每月 10.0 元/平方米)。
7.学校帮助协调解决引进人才的子女就读中、小学问题。
(三)第七类人才引进,除享受正常的工资待遇外,还享受以下待遇:
1.提供 30 万元(税前)安家费,发放方式为,到校后一次性发放 10 万元,
余额分 4 年支付,其兑现方式采取与考核结果挂钩,分数次按比例发放,具体工作任务与考核方式在《协议》中明确;
2.每月基础学位津贴 1000 元(税前);
3.提供科研资助经费(实验学科 8 万元,非实验学科 5 万元);
4.配偶工作,同第五类人才给予的配偶待遇。
5.学校免租金提供 90 平方米左右的过渡住房(房源不够或面积不足部分以
房租方式补助,房租补助为每月 10.0 元/平方米)。
6.学校帮助协调解决引进人才的子女就读中、小学问题。
(四)第八类人才引进享受同第七类人才引进除学位津贴之外的其他待遇。
(五)引进的人才夫妻双方均为博士的,除免租金住房只享受一套以外,其余的各自待遇可分别计算。
三、联系方式
报名方式:请将简历直接投送邮箱:rsc@jgsu.edu.cn。
联系地址: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学苑路 28 号 井冈山大学人事处邮编:343009
www.jgsu.edu.cn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796—8100461 13979696802 传 真 :0796—8100455 QQ:358819344
各单位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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