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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近期发现以西藏大学名义行骗招生的严正声明
近期,西藏大学连接到举报,发现社会上部分不法分子盗用西藏大学的名义和伪造招生网站在网络上发布成人教育(含自考)招生信息,从事违法招生活动。西藏大学继续教育部2019年始已停招并停办专科学历成人教育。今后若开办,将会严格按照国家成人学历报考规定和工作程序,在官网发布相关信息。
2022/08/02
来源:西藏教育考试院
西藏自治区拉萨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严正声明
西藏自治区拉萨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继续教育部2019年始已停招并停办专科学历成人教育。今后若开办,将会严格按照国家成人学历报考规定和工作程序,在官网发布相关信息。
2022/08/02
来源:西藏教育考试院
成人高考考前温馨提示
全国成人高考将于10月23-24日举行。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提前熟悉考试须知,做好应考准备。一是落实防疫要求。考生要主动配合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安全检查、防疫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按考区(点)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要求进行考前健康状况核验,提供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所在考区疫情防控对核酸检测时限有具体要求,以属地疫情防控要求为准,下同)参加考试。
2022/08/02
来源:新疆教育考试院
宁夏2022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工作通告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教职成厅〔2020〕3号)要求,现将通告有关宁夏2022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工作的转考时间、转考程序、转考要求等相关内容。
2022/08/02
来源:宁夏教育考试院
海南省考试局关于变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专业主考院校的公告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教职成〔2016〕7号)规定,经研究决定,原海南大学为主考院校的专科专业变更为开设该专业的公办院校为主考院校。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原已注册在籍的社会考生继续完成学业后按原主考学校办理毕业,2022年注册的社会考生按变更后的主考院校办理毕业。专科专业主考院校变更情况如下:
2022/08/02
来源:海南省考试局
海南省考试局关于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监所管理(专升本)等专业的通知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关于停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目录>有关专业的通知》(考委〔2022〕1号)决定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中“区域经济开发与管理”等22个《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专业目录》专业。此次停考专业涉及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的“监所管理”“心理健康教育”等2个专升本层次专业和“区域经济开发与管理”“汉语言文学”“英语”等3个专科层次专业。现将停考专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2/08/02
来源:海南省考试局
海南省2021年成人高校招生征集志愿的公告
考生登录“海南省成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已被录取。在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可自行登录我局网站,点击“海南省成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系统”https://crgk.hnks.gov.cn链接,进入志愿填报功能区,输入报考卡号、密码和验证码后点击“登录”按钮,进入志愿填报界面。考生要认真核对姓名、身份证号及准考证号等基本信息,确认本人信息无误后即可填报征集志愿。
2022/08/02
来源:海南省教育考试院
贵州省成人高考正式志愿填报公告
2021年贵州省成人高考正式志愿填报将于11月15日开始。按照教育部下达的第二阶段各院校各专业招生计划,部分院校和专业原招生计划被取消。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填报正式志愿或填报的正式志愿为无效正式志愿的,录取时按意向志愿进行投档,如考生意向志愿院校(专业)计划被取消,将无法录取。
2022/08/02
来源:贵州省招生考试院
海南省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笔试)课程考试时间安排
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稳妥做好2022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工作的通知》(考委办〔2022〕1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并报海南省教育厅同意,我省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时间定为10月22日至25日。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2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考试全国统考课程考试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2〕44号)精神和我省开考专业课程计划,在原10月22日、23日统考(笔试)课程考试安排不变的基础上,增加的10月24、25日两天考试时间,用于安排10月考试计划中没有的4月份考试科目。现将《海南省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笔试)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向社会公布。
2022/08/02
来源:海南省考试局
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停考监所管理等四个专业的通知
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关于停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目录〉有关专业的通知》(考委〔2022〕1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决定停考监所管理(本科)、心理健康教育(本科)、汉语言文学(专科)、英语(专科)等四个专业。
2022/08/02
来源: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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