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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开展2024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的公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的安排和部署,我院将开展2024年下半年自学考试转考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4/08/01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4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考生须本人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自学考试--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系统综合业务平台,选择模块进入系统报名报考,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禁止他人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具体报名流程详见管理系统发布的《考生须知》。
2024/08/01
来源: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2023年修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开考清单(2021年)〉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厅〔2021〕2号)要求,本着“规范、稳妥、有序”原则,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我院组织开展了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现行专业考试计划(以下简称“旧考试计划”)的修订工作,现将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新考试计划”)予以公布,并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2024/07/31
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内蒙古2024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申请免考、转考工作的公告
申请免考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自学考试栏目的报名报考系统选择“2024年下半年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申请”,办理免考申请 。考生在申请免考时要在网上上传免考所需证书、报告等图像并缴费,收费标准为45元/科,如不上传免考所需证书、报告等,不予审核通过。要求考生所填写的信息准确无误,上传的图像清晰完整。英语和计算机等相关等级证书须在“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www.neea.edu.cn/)可查询;相关学历证书、成绩认证报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可查询,如上传的证书、报告在网上无法查询,不予审核通过。考生如不能按时提供成绩认证报告,则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学籍登记表》(须提供《学籍登记表》验证网址或核验电话)等相关材料原件到所在地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现场核验。
2024/07/31
来源: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
江苏省2024年7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发布通告
我省2024年7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将于7月31日上午10:00发布,考生可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www.jseea.cn)“招考业务”栏目“自学考试”页面查询考试成绩。
2024/07/31
来源: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江西省2024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毕业审核工作顺利结束
我省2024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毕业审核工作已顺利结束。全省共有2898名考生符合毕业条件,准予毕业,其中本科2581名,专科317名。
2024/07/29
来源: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关于调整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部分专业主考学校的通知
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广东省自学考试实施细则》及《广东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实施细则》相关精神,结合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学校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等情况,决定调整部分专业的主考学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4/07/29
来源: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新疆自学考试部分课程教材用书目录发布公告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4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相关要求,现将我区自学考试“政府经济管理概论”、“明清小说专题”、“小学生卫生学”等17门课程的教材用书目录发布如下,启用时间为2024年10月考试,请报考相关课程的考生按以下教材目录购书备考。
2024/07/25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湖南省2024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新考生入籍时间:8月19日9:00至8月28日12:00,市州(县市区)、主考学校审核截止时间:8月28日17:00,未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可以在8月28日15:00前修改入籍信息。入籍办法详见2024年10月新生入籍操作指南。
2024/07/25
来源:湖南省教育局考试院
关于受理四川省2024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申请的通告
省际转出是指四川省自学考试在籍考生,将考籍电子档案通过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数据交换平台”转移到其他省(区、市)继续参加考试。
2024/07/25
来源: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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