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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上海开放大学系统外学习中心在教育部平台备案的公示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和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23〕29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度上海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和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高〔2023〕53号)相关要求,现将我校2024年度系统外学习中心在教育部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管理系统的备案情况公示如下:
2024/01/17
来源:上海开放大学
2024年上海开放大学拟新增专业公示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教职成〔2016〕7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沪教委高〔2017〕24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度上海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和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高〔2023〕53号)要求,现定于2024年1月17日至2月17日对2024年上海开放大学拟新增专业予以公示。
2024/01/17
来源:上海开放大学
广州开放大学2024年春季开放教育招生单位公示
直属开放教育学院、直属乡村振兴学院、直属教师教育学院、番禺学习中心、花都学习中心、从化学习中心、增城学习中心、海珠学习中心、荔湾学习中心、天河学习中心、黄埔学习中心、开发区学习中心、广州市司法职业学校学习中心、广州市机电技师学院学习中心、广州港技工学校学习中心、广州市交通技师学院学习中心、广州市轻工技师学院学习中心、广州黄埔造船厂技工学校学习中心、广东省冶金技工学校学习中心、广州市工贸技师学院学习中心、广东华文航空艺术职业学校学习中心、广州南华工贸高级技工学校学习中心。     
2024/01/16
来源:广州开放大学
合肥开放大学“青年夜校”收费标准公示
为回应青年“白天上班、晚上学艺”的现实需求,经学校研究决定,自2024年春季学期起开设“青年夜校”,收费标准为:
2024/01/12
来源:合肥开放大学
成都开放大学关于2024年春季新增校外教学点的公示
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学习中心设置与管理暂行办法》(国开招〔2022〕1号)》、《关于开展国家开放大学2024年系统外学习中心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开招函〔2024〕1号)文件要求,成都开放大学面向原申请保留的合作办学单位开展了新增校外教学点的申报工作,经自愿申报、现场考察、资质审核等程序,拟对符合条件的两个校外教学点向国家开放大学申报。现对通过初审的下面两家校外教学点进行公示。
2024/01/10
来源:成都开放大学
北京开放大学2024年春季招生单位自办专业报名联系方式
北京开放大学2024年春季招生单位自办专业报名联系方式一览
2024/01/08
来源:北京开放大学
北京开放大学2024年新设专业公示
北京开放大学2024年新设专业材料公示,详见附件。
2023/12/29
来源:北京开放大学
转发《湖北开放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资格审核与证书管理办法(试行)》
为确保2024年春季开放教育毕业毕业审核及毕业证书办理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关于2024年1月毕业生毕业审核和证书办理相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湖北开放大学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发布《湖北开放大学关于2024年1月开放教育毕业审核及毕业证书办理工作的通知》。
2023/11/15
来源:十堰广播电视大学
十堰电大关于2024年1月开放教育毕业审核及毕业证书办理工作的通知
为确保2024年春季开放教育毕业毕业审核及毕业证书办理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关于2024年1月毕业生毕业审核和证书办理相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湖北开放大学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发布《湖北开放大学关于2024年1月开放教育毕业审核及毕业证书办理工作的通知》。
2023/11/15
来源:十堰广播电视大学
国家开放大学北京分部关于开放教育招生的声明
近期,我校发现社会上有机构和个人假冒国家开放大学的名义,通过网络、微信、 微博、短视频平台、短信、宣传单等 方式向学生发布 “代学代考服务”等与我校相关的虚假宣传和 违规广告,为维护我校声誉,保障学生合法权益,树立良好的学风考风,现就有关事项声明如下:
2023/11/13
来源:国家开放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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