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毕业申报过程中,对申报系统未能提取到成绩的课程,考生要根据自己手中的成绩单,如实补录成绩和考试时间,并在初审时提交成绩单。以下为成绩补录流程:
考生进入自考申报系统的成绩显示页面后,缺少考试成绩的课程名称会显示为红色,点击红色课程名称即可进入成绩补录界面。成绩显示界面见下图。
以补录“中国近现代史纲要”为例,在上述界面中点击“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进入成绩补录界面。补录界面见下图。
在上述补录界面中:
1.“成绩类别”。“成绩类别”有三个选项,分别为“考试成绩”、“免考成绩”、“转入成绩”,考生按照自己手中成绩的类型进行选择。
2.“成绩类别证明编号”。如果补录的是“免考成绩”或者“转入成绩”还需将成绩单上的成绩证明编号填写到相应文本框中,如果是“考试成绩”则不必填写此项。
3.“考试时间”。按照成绩单上的时间如实选择即可。
4.“成绩”。按照成绩单上的成绩如实填写即可。
如补录信息有误,可在上述补录页面直接修改保存;如需删除,点击页面下方“删除”按钮即可。
在论文申报过程中,如果需要补录课程,可参照上述流程进行,并按照《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申报凭单》提示要求,在申报期间上传待审核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