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2023年10月自考成绩将于11月23日公布

    1.成绩将于11月23日公布。考生可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或考生服务平台查询成绩。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可在11月23日至25日登录考生服务平台提出复核申请,复核结果将于12月4日通过考生服务平台公布。复核内容包括:答题卡是否为考生本人答题卡;有无漏评;小分合计后是否与总分一致或其它异常情况等。

  2.考试违规处理决定于11月19日通过考生服务平台公布,考试违规处理决定书采用电子送达方式送达,一经公布视为送达。请相关考生凭本人手机号绑定的准考证号和密码及时登录考生服务平台查收违规处理决定书。考生对违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公布之日起15日内,通过考生服务平台提出复核申请,未提出或者逾期提出复核申请的,视为考生认可处理决定。复核决定将通过考生服务平台公布。

其他注意事项

  1.考试当天,考生须至少于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主动接受身份核验,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将不得进入考点。

  2.考生应主动配合课程笔迹信息采集,在答题卡相应区域按规定完整抄写《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凡不抄写、不签名或抄写不全,字迹不清晰者,该科考试成绩无效。

  3.社会考生按注册时选定的考区参加考试,原则上不得变更考区。如因工作、居住地点变迁确需变更考区的,应通过考生服务平台提出考区变更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居住证、工作证等能证明考生确需变更考区的证明材料),联系转出考区教育考试机构申请转出;转出考区教育考试机构审核通过后,持相同证明材料联系转入考区教育考试机构申请转入,转入考区教育考试机构审核通过后考区变更手续完成。

  4.下半年考区变更申请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0日,审核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2日,请考生提前准备并联系相应考区。

  5.考生注册时身份验证过程中上传的证件照将用于考试通知单打印、毕业证办理及其他业务,请严格按照要求(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见附件3)上传本人近期电子证件照。

  6.考生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核验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涂改液、修正带等与考试无关物品进入考场。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所有考场均为视频监控考场,请考生自觉遵守考场纪律,如有违规行为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7.其他有关事宜,请考生密切关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bea.edu.cn),及时了解最新考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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