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陕西省教育厅政策问答平台对:“陕西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站点设置的文件要求?”这一问题做出了回复,陕西省按照《陕西省高等学校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站点管理办法》(陕教规范〔2019〕8号)(以下简称《办法》)组织开展站点备案工作。
根据《办法》,校外教学站点的设置需符合以下两点资质要求:
(一)主办高校必须是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具有举办高等函授、现代远程教育、开放教育资质的高等学校。所开设的专业必须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在陕设站的省外高校原则上是教育部公布的“双一流”建设高校。
(二)设立站点的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原则上必须是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各类高等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具有中等学历教育办学资质的学校,或设有专门培训机构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