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从陕西省教育厅获悉,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年报年检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22〕44号)要求,经校外教学站点自检、主办高校年检、省级专家评议和实地抽检,省教育厅确定2022年度高等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站点(函授、业余)合格126个。
省教育厅要求,各主办高校要切实履行对校外教学站点的管理职责,按照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年报年检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站点的梳理排查工作,指导站点规范办学行为;对于结论为“不合格”的站点予以撤销,并做好后续人才培养、政策解读等工作,为现有在籍学生完成学业提供条件,直至学生毕业。
各有关高校要深入落实通知精神和省教育厅相关要求,严格按要求开展排查整改,明确校外教学点建设的规范要求,指导教学点做好人才培养,不断加强教学点建设质量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