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点单位作为高校设置教学点的依托单位,为高校学历继续教育办学提供场所、人员、设施等资源。
高校应与设点单位签订具有法律效应的合同对校外教学点进行约束和管理,设点单位作为合同主体与高校共同承担着校外教学点的管理义务。
(一)设点单位要明确提供给校外教学点使用的办学条件,包含辅导教师、教辅人员情况、场地、设施设备和学习资源。
(二)设点单位要配合高校做好校外教学点的日常管理工作。设点单位作为场所的实际管理人,对校外教学点发生的活动负有安全保障义务,设点单位要及时排除各类风险隐患,切实保障好学生的人身权利。
(三)设点单位不得借助校外教学点进行恶性抢夺生源、搭车收费牟利、履行职责不力等违法违规行为,否则设点单位将被列入“黑名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