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和河南省政府办公厅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备案管理工作,促进高等继续教育健康发展,现将有关备案工作事项列举如下:
一、申请材料
二、设定依据
1.教育部《关于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和办学秩序管理的通知》(教发﹝2007﹞23号)
第四条:各地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对行政区域内各类成人高等教育合作办学的管理,严格函授站、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班等的审批、备案和监管制度。
2.教育部《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暂行管理办法》(教高厅﹝2003﹞2号)
第十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所管辖的校外学习中心(点)的监督、检查和评估。
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教高〔2018〕543号)。
三、申请条件
依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管理的通知》(教职成〔2020〕228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