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高校在“安徽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管理平台”(http://hsz.ahjxjy.cn/login.html)填写有关信息、上传证明材料(涉及签字盖章的材料需要上传PDF版),各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在2022年12月27日前完成初审工作。
2023年1月以后,复审合格的高校(包括部直属高校)登录“全国高等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jxjy.moe.edu.cn)提交有关材料,并附上教学点属地教育局的统筹意见,提交后从系统导出PDF并盖章,寄至省教育厅予以备案。
备案材料包括:
(1)备案表(见附件1);
(2)设置校外教学点及开设相应专业的必要性、可行性论证材料;
(3)校党(常)委会或校长办公会会议纪要;
(4)公示及问题处理相关材料;
(5)拟设点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如为民办非企业单位,还需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办学许可证(满三年)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
(6)拟设点单位承诺书;
(7)高校与设点单位签署的设点协议;
(8)拟设校外教学点的管理方案和办学风险应急预案;
(9)其他必要的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