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教育部负责推进校外教学点宏观管理和顶层设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规划本省校外教学点监督与管理,以及配合其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做好联动管理,高校负责落实校外教学点具体建设与运行。
有关权责划分和机制设计进一步明确了“部-省-校”分级行政治理体系,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作为治理架构的中枢,是规范校外教学点设置和管理工作的关键,主责要把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一、统筹布局,合理规划。
省级行政部门要对省域内校外教学点布局统筹安排,按照实际承接能力对每个设点单位设置的校外教学点数和开设的专业数等作出上限规定。
二、严格备案,常态化监管。
省级行政部门对高校提交申请设置校外教学点的材料要进行严格把关,健全准入机制,重点审查申请程序的规范性、材料的完整性、办学条件的实际承载能力以及开设专业与当地实际人才需求的匹配性。同时建立事中监管机制,对已备案的校外教学点加强常态化监管,多样态对校外教学点教学活动进行检查评估。
三、省际联动,协同配合。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之间要建立“线上+线下”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对全国各高校设置校外教学点的信息互通共享,对出现虚假宣传、买卖生源、代学替考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