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设置校外教学点备案流程

一是校外教学点设置备案通过“全国高等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jxjy.moe.edu.cn)进行。

二是每年1月底前高校将经学校党(常)委会或者校长办公会审议、面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的校外教学点备案材料,通过信息平台向省教育厅提交,并在系统填报有关信息。

高校对当年保留、停招和撤销的校外教学点(含专业)情况也需同时提交省教育厅登记。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作为“停招”的校外教学点予以登记。

三是每年4月底前,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地方高校提交的材料进行评议并备案,对中央部门所属高校提交的材料进行评议并向教育部提出备案建议。

四是每年6月底前,向社会公布高校校外教学点设置情况。

五是校外教学点备案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或者在有效期内设点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地点、性质等重要信息发生变化或者校外教学点连续2年未招生的,高校需按照新增校外教学点要求重新履行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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