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教体)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校外教学点的资质和办学条件审核,校外教学点办学行为的日常监管,协助开展年度检查和“双随机”抽检。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校外教学点,向省教育厅报告有关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一、山东省监管校外教学点办学行为的方法
强化监督管理。高校承担办学主体责任,负责本校校外教学点的设置、调整与管理;设点单位负责配合高校做好校外教学点的日常管理。高校应加强对校外教学点的日常管理和质量监控,定期开展检查评估,对存在违规行为或不符合办学要求的校外教学点及时整改或者撤销。
省教育厅负责我省校外教学点的管理政策制订、统筹规划、备案管理和监督检查。将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纳入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管理,建立健全校外教学点管理制度和监管机制,组织评估检查,加强监督指导,与相关部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之间建立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开展联合惩戒,严肃查处高校或其校外教学点违法违规行为。
二、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费如何收取?
严格收费管理。学费应由学生全额直接上缴高校财务账户,高校不得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代收费,不得超标准收费,严禁设点单位、校外教学点以任何名义搭车收费。高校应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所有收入纳入学校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截留、占用、挪用和坐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