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11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在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领域引发了广泛关注,也必将带动一系列连锁行动。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指出“函授站、业余点、校外学习中心以及开放大学在系统外设置的学习中心等,统一规范称为校外教学点”。全面研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后,我们理解文件在操作层面的行动是所有校外教学点“全部卧倒、择优转设”。所谓择优转设,是指符合要求的机构才能申报成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校外教学点。
在管理层面上,每每涉及到“全部卧倒”的行动,往往是基于重新定位、重新布局、重置要求的重要考量,此次行动也不例外。结合此次教育部在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方面的系列文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的下发可谓是恰当其时,为继续教育办学机构重新调整与设置校外教学点创造了可贵的“窗口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