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成立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教监管函〔202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有关高等学校,有关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央“双减”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充分发挥专家服务和支撑公共决策的积极作用,教育部决定成立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专家委员会,目前下设政策咨询分委会和专业指导分委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专家委员会是教育部直接领导的专家组织,具有非常设学术机构的性质,受教育部委托开展工作。主要职责任务是提供校外培训监管决策咨询,指导培训项目分类鉴别等工作实践,开展相关领域研究,以及承担教育部委托的其他任务。

  二、组成人员

  在有关方面广泛推荐基础上,经过认真遴选和社会公示,聘任刘林等15位同志为首届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专家委员会委员、王敬波等42位同志为政策咨询分委会委员、韩震等35位同志为专业指导分委会委员,聘期三年(2023年1月至2026年1月),现予以正式公布。

  专家所在单位应为其参与相关工作提供必要保障,促进其切实履责、发挥作用。

  附件:1.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专家委员会委员名单

     2.政策咨询分委会委员名单

     3.专业指导分委会委员名单

教育部

202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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