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开考清单(2021年)〉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厅〔2021〕2号)要求,本着“规范、稳妥、有序”原则,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我院组织开展了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现行专业考试计划(以下简称“旧考试计划”)的修订工作,现将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新考试计划”)予以公布,并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新考试计划基本情况
(一)本次公布的24个专业新考试计划(详见附件),自2023年10月31日起可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自学考试“专业计划查询”栏目(http://zkxcx.bjeea.cn/,下同)查询;
(二)行政管理专业(专科)、行政管理学专业(独立本科段)分别调整为公共事务管理专业(专科)、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专升本),新考试计划拟于2023年10月公布;
(三)会计专业(专科)、财务管理专业(专科)、金融管理专业(基础科)(专科)等3个专业,将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以下简称“部考试院”)相关安排,适时公布新考试计划。
(四)停考过渡期专业不再公布新考试计划,原则上继续执行旧考试计划,直至过渡期结束。
(五)根据部考试院统一安排,自2024年起,将按照新考试计划制定考试时间表,不再安排旧考试计划课程考试,具体以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发布的通知为准。
二、新考试计划相关说明
(一)新考试计划中专科专业层次统称为“专科”,本科专业层次统称为“专升本”。同时,根据部考试院要求并结合北京实际情况,对部分专业进行合并,具体专业名称如下表:
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名称对照表
(二)新考试计划各专业与普通高等学校及高等职业学校同层次专业水平基本相当,课程分为必设课程和选设课程。
(三)新旧课程顶替原则
1. 新考试计划课程名称、课程代码与旧考试计划完全相同的,课程通用;
2. 新考试计划课程名称与旧考试计划相近的,按照“1门顶1门”方式顶替;
3. 新考试计划课程名称与旧考试计划不同的,原则上按照“任意1门顶替任意1门,门数对等”的方式顶替。
4. 新考试计划中所列“旧执行期课程”,为旧考试计划课程。旧考试计划之前各执行期课程顶替关系,以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自学考试“专业计划查询”栏目发布信息为准。
(四)课程教材及课程说明
本次新考试计划中未公布使用教材,相关教材信息将于2023年11月中旬随2024年自学考试时间安排一同公布;课程说明公布时间待定。
三、新旧考试计划衔接过渡期安排
为确保新考试计划平稳落地,有效保障考生利益,特设置新旧考试计划衔接过渡期,具体安排如下:
(一)正常开考专业过渡期安排
1. 自2024年起,按照新考试计划课程安排考试,不再安排旧考试计划课程考试,已经合格的旧课程成绩依然有效。
2. 2024年为新旧考试计划衔接过渡期。在衔接过渡期内,可以使用新课程替代旧课程,凡新旧课程总门数达到旧考试计划课程总门数要求(自2023年10月31日起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自学考试“专业计划查询”栏目中查询具体课程),除公共政治课及外语课程外,可按照“门数对等”申报旧考试计划的论文与毕业。
3. 衔接过渡期截止期限为:2024年12月最后一次办理专科毕业;2024年12月最后一次申办本科毕业论文;2025年6月最后一次办理本科毕业。衔接过渡期结束后将以新考试计划申报论文与毕业。
(二)停考专业过渡期安排
1. 新闻学专业(基础科)(专科)、新闻学专业(本科)、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独立本科段)、动画专业(独立本科段)、教育技术学专业(专升本)、汽车服务工程专业(专升本)、酒店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及能源管理专业(专科)等8个专业,继续按照旧考试计划(外语课程除外)安排课程考试、申报论文、毕业与学位,直至停考过渡期结束。
2. 按照部考试院统一安排,将适时调整汉语言文学专业(基础科)(专科)考试课程,部分旧课程不再安排考试,已经合格的旧课程成绩依然有效。具体安排将另文通知。
3. 计算机网络专业(独立本科段)不再安排课程考试,以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专升本)课程替代。具体安排将另文通知。
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自学考试版块信息发布台(www.bjeea.cn/html/selfstudy/xxfbt/)和微信公众号(北京自考综合服务平台)相关重要信息,合理做好学习与考试的相关安排。
附件: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2023年修订)
北京教育考试院
2023年7月27日
附件: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2023年修订)
01.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专升本)考试计划(2023年修订)
06.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专升本)考试计划(2023年修订)
12.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专升本)考试计划(2023年修订)
13.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专升本)考试计划(2023年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