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自考有专业停考
一、南京大学主考的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工商管理、法学、广告学、公共关系学等6个本科专业毕业证书颁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学士学位证书颁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上半年,具体安排以南京大学发布的学位申请通知为准。凡符合南京大学毕业条件、学位授予条件的考生,须按期申请南京大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逾期不再办理。
2023/06/05
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南京大学主考的人力资源管理等专业停考
根据《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人力资源管理等五个本科专业主考学校及停考公共关系本科专业的通知》(苏考委办〔2020〕1号)和省考委办《关于顺延南京大学自学考试人力资源管理等六个本科专业停考过渡期的公告》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2023/06/05
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关于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南京大学主考的人力资源管理等专业停考后相关事宜的通告
根据《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人力资源管理等五个本科专业主考学校及停考公共关系本科专业的通知》(苏考委办〔2020〕1号)和省考委办《关于顺延南京大学自学考试人力资源管理等六个本科专业停考过渡期的公告》要求
2023/05/23
来源: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停考药学(本科)等3个专业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厅〔202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自学考试专业报考情况,经与主考学校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决定自2024年起停考药学(本科)、护理学(本科)、工程管理(本科)等3个专业(详见附件)。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2023/05/11
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关于停考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建筑工程技术专业的公告
根据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和课程报考情况及主考学校意见,决定停考建筑工程技术(专科)专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3/05/06
来源:云南省招生考试院
河北自学考试委员会停考药学(本科)等3个专业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厅〔202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自学考试专业报考情况,经与主考学校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决定自2024年起停考药学(本科)、护理学(本科)、工程管理(本科)等3个专业(详见附件)。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2023/04/13
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河北省自学考试停考药学(本科)等3个专业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厅〔202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自学考试专业报考情况,经与主考学校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决定自2024年起停考药学(本科)、护理学(本科)、工程管理(本科)等3个专业(详见附件)。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2023/04/11
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2023年4月辽宁省自考停考专业情况
停考过渡期一般为两年的时间。如果一个专业显示停考过渡,新生是不可以报名的;已经报名的的考生可以继续考完。但是一定要合理安排时间、抓紧考完。
2023/01/12
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山东省2023年4月自考停考专业介绍
近日阳光继教从山东省教育考试院了解到山东省 2023年4月自学考试报名时间是 2022 年 12 月 18 日— 12 月 24 日,考试时间是 2023 年 4 月 15 日—4 月 16 日。本次有采购管理 (专升本)、网络工程 (专升本) 2 个专业不再接受新考生报名。
2023/01/05
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2023年山西自考停考专业列表及说明
阳光继教根据山西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山西省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公告》了解到2023年山西自考停考专业列表及说明已经发布,以下是2023年山西省停考专业内容:
2022/12/23
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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