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停考监所管理等四个专业的通知


各设区市自考办(考试院、招考中心),有关主考学校:

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关于停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目录〉有关专业的通知》(考委〔2022〕1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决定停考监所管理(本科)、心理健康教育(本科)、汉语言文学(专科)、英语(专科)等四个专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22年7月考试起,上述四个专业不再接纳新考生报名。

二、理论课程考试安排至2025年10月结束,实践环节考核及论文答辩安排至2025年下半年结束,最后一批毕业证书发放截止到2025年12月30日。相关专业的学士学位证书发放截止到2026年上半年,具体时间以主考学校公布为准。

三、各有关单位要及时向社会及考生做好上述专业停考的宣传解释工作,切实维护考生权益和社会稳定。

1、凡标注中国教育在线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中国教育在线及本文链接。
2、本文链接:https://www.eol.cn/jijiao/w_kaoshiyuan/353881.shtml
3、如果你希望被中国教育在线报道,请发邮件到jijiao@eol.cn告诉我们。
免责声明:

1、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相关推荐
院校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