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相关主考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厅〔2021〕2号)文件要求,我省将对部分自考专科专业的名称和代码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专业名称、专业代码调整涉及我省现行开考的部分专科专业,调整后的新旧专业名称对照情况详见《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对照表》(见附件)。
二、自2023年上半年起,考生须按新的专业名称和代码进行报名考试。2023年上半年起申请相关专业毕业的考生将按照新的专业代码和专业名称办理毕业证书。
三、各相关专业的课程考试计划此次不作调整,仍沿用原专业课程考试计划。
请各单位做好相关宣传解释工作。
附件: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对照表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2年11月30日
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