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工作的公告

        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选课、缴费工作将于3月1日进行。本次考试在呼和浩特市和通辽市设立考区,考生依照自愿的原则在报名时选择考试地点,在报名结束后不可以变更考试地点。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名报考及现场信息采集时间

  网上选课、缴费及现场信息采集时间:3月1日9时—3月5日17时。

  二、报名报考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有特殊要求的专业除外。“公安管理学(本)”是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委托开考专业,不接收社会考生报考,自治区公安厅将提前组织预报名,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网上报名报考。“汉语言文学(专)”已不再接收新考生报考,但继续安排考试课程,直至2025年下半年,已经报考的考生要合理安排自己的考试计划,尽快完成学业。

  三、报名报考方式

  在籍考生(老考生)报考方式:

  已经参加过我区自学考试或已经进行过现场信息采集拥有准考证号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直接网上选课、缴费,无现场办理程序。

  首次报考考生(新考生)报名方式:

  1、首先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自学考试频道查询报考简章、专业计划设置和开考课程安排,了解我区自学考试的各类相关政策。

  2、首次报考需先进行网上注册,注册时须准确填报本人自然信息、手机号码以及选定现场信息采集的旗县(区)招办(报名点)。注册成功后,必须本人携带身份证到选定的报名点办理信息采集手续,网上注册后未办理信息采集手续的考生,无法进行网上选报考试课程。

  3、信息采集后,考生自行在网上填报本人本次要参加的考试课程,每次考试最多选择4门课程,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报考费用,报考费用为45元/科。如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放弃本次报考。

  所有的操作均须在3月1日9时—3月5日17时内完成。

  四、有关要求

  1、考生须认真阅读《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刑法修正案(九)》等有关考试作弊入刑的条款。凡网上选课、缴费成功的考生,均视为已知晓并同意相关规定和要求。

  2、考试将于4月15日-16日进行,考前一周,考生上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3、2016年之前的在籍老考生按照规定可以继续考试及申请毕业。

  4、考生是自我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应自己做好个人防护。考前如有相关事项通告,我们将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进行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如有疑问考生可电话咨询自治区及所在盟市考试机构(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2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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