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打印及考前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3 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 月15 日-16日举行,为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确保考试安全平稳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及考场座次通知单》将于4 月10 日9 时至4月16日 15 时 开 放 打 印 。 请 考 生登录青海省教育考试网(http://www.qhjyks.com/),点击首页“D 数字招考服务大厅”中“自学考试”进入青海省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点击“打印-考场座次通知单”自行打印。

二、遵守考点(考场)规则

(一)考生进入考点须主动出示本人《准考证及考场座次通知单》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件(不含电子身份证)。

(二)考生应当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进入考点后,建议考生全程佩戴口罩(身份验证时除外)。

(三)建议考生提前 1 小时到达考点。开考15 分钟后,迟到考生禁止进入考点,交卷时间不得早于本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

(四)考生严禁携带各种通信工具进入考试区域。

三、规范填涂答题卡与作答

(一)开始答题前,请认真阅读答题卡上的作答说明,并按要求在指定位置正确、清楚地填写准考证号、姓名和笔迹信息采集等内容,信息填写错误、不清,或未按要求填写笔迹信息采集内容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答题时,要在答题卡规定的答题区域作答,在试卷、草稿纸及规定区域以外的地方答题一律无效,严禁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的考生,在参加各课程考试时(外语课程除外),笔试一律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命题的课程,在参加考试时按相应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答题。

四、履行承诺诚信应考

(一)考生多次缺考的,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将进行提示,达到限制次数的,缺考记录将记入考生毕业档案。

(二)考试期间,考场全程录音录像。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有关规则,诚信考试。如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 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和考生毕业档案。有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及答案、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五、关注网站公告信息

青海省教育考试网(http://www.qhjyks.com/)是发布我省自学考试相关信息的唯一官方网站,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官方公告,不要轻信其他渠道发布的自学考试有关信息。

六、各考区地址及联系方式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3 年4 月7日

1、凡标注中国教育在线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中国教育在线及本文链接。
2、本文链接:https://www.eol.cn/jijiao/w_kaoshiyuan/359203.shtml
3、如果你希望被中国教育在线报道,请发邮件到jijiao@eol.cn告诉我们。
免责声明:

1、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相关推荐
院校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