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关于两个自考本科专业调整主考学校的公告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的通知》(教职成厅〔2018〕1号)精神,结合我省专业开考情况,经与主考学校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决定自2025年起调整市场营销和电子信息工程两个本科专业的主考学校(详见附件)。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1.从2025年自学考试报名开始,市场营销(本科)专业的主考学校由河北大学调整为河北经贸大学,电子信息工程(本科)专业的主考学校由河北大学调整为河北科技大学。调整后的主考学校自2025年起负责所主考专业的实践性环节考核(含毕业论文),参与命题和评卷、毕业审定,在毕业证书上副署等工作。

2.主考学校调整后,考生原已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含实践性环节考核和毕业论文)依然有效。

3.申请从主考学校河北大学毕业的考生,需在2024年底前取得所学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含毕业论文),并通过毕业审核,获得毕业证书。逾期须从调整后的主考学校毕业。

4.学士学位授予的相关工作由主考学校负责,申请上述专业学士学位的考生需按毕业主考学校的要求进行申报。

附件:主考学校调整一览表

主考学校调整一览表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及学历层次

调整前主考学校

调整后主考学校

1

080701

电子信息工程(本科)

河北大学

河北科技大学

2

120202

市场营销(本科)

河北大学

河北经贸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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