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交通运营管理等44个专业考试计划的公告
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结合我省专业开考情况,决定对涉及我省开考的44个专业考试计划进行调整。新开考的传播与策划(专科)已执行新专业考试计划,本次不做调整。大数据与会计(专科)、视觉传达设计(专科)专业待教育部第二批专业基本规范公布后另行通知。
2023/11/16
来源: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下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温馨提示
2023年下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28-29日举行。为保障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2023/10/17
来源: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关于两个自考本科专业调整主考学校的公告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的通知》(教职成厅〔2018〕1号)精神,结合我省专业开考情况,经与主考学校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决定自2025年起调整市场营销和电子信息工程两个本科专业的主考学校(详见附件)。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2023/09/24
来源: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下半年河北省自学考试申请免考公告
已注册考生直接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自考信息系统”,http://zk.hebeea.edu.cn)点击“申请免考入口”申请。
2023/08/31
来源: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河北省成人高校招生报名公告二(报名条件及照顾加分政策)
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考生应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18周岁以下(2005年12月31日后出生)的考生须提交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
2023/08/16
来源: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上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申请毕业公告
我省2023年上半年考生申请毕业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023/06/28
来源: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河北省自考实践性环节考核管理办法摘要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以下简称“实践性环节考核”),是为了实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专业规格要求和课程考试目标,对考生进行基本技能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考核,包括:实验、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含毕业综合考核)和其他专门技能等。
2023/06/07
来源: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河北省自学考试申请免考考生必读
在我省取得自学考试考籍(即考生取得自学考试一门及以上理论课程合格成绩),并已完成注册的考生方可申请免考。
2023/06/07
来源: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河北省自学考试申请毕业考生必读
考生按我省现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取得所学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学分达到专业计划规定的要求,思想品德合格,课程免考、课程替换符合规定,延期毕业已达到规定期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2023/06/07
来源: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工作规范
省际转考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省教育考试院负责按照规定的程序、要求,通过国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数据交换平台”(以下简称转考平台)发送、审核、接收考生考籍电子档案。
2023/06/07
来源: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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