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公共政策分析等4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试卷结构设置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4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考试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3﹞67号)要求,自2024年4月起,《公共政策分析》等4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试卷结构设置如下:
2024/01/12
来源: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4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考生须本人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自学考试--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系统综合业务平台,选择模块进入系统报名报考,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禁止他人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具体报名流程详见管理系统发布的《考生须知》。
2024/01/11
来源: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湖北省2024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须知
湖北省2024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12日至14日进行,为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2024/01/08
来源: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江苏省2024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前提醒
为营造公平安全的考试环境,按教育部统一要求,我省自考实施考生进入考点(或考点内的封闭区)安检。考生进入考点(或考点内的封闭区)和考场时需要接受智能安检门安检、人工安检、人脸识别等检查。考生应主动配合考点工作人员完成安检工作,不得将手机、智能手表(手环)等通迅工具带入考点,如携带,应按要求存放在考点指定位置,考后方可取回。
2024/01/05
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顶替规定》《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规定》《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管理规定》的通知(浙教试院〔2023〕108号)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厅〔2021〕2号)有关要求,我院组织各主考学校对现行开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中的54个专业考试计划进行了全面修订,并下发了《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公布〈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2023年)〉的通知》(浙教试院〔2023〕105号)。由于本次专业考试计划修订面广、幅度大,为切实保障考生利益,我院对修订前、后各专业考试计划的课程进行了梳理、比较,在充分征求主考学校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顶替规定》,并对《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规定》《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周知广大考生。
2024/01/04
来源: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关于公布2024年4月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使用教材目录的通知
根据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公布2024年4月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安排的通知》(吉教考〔2023〕92号)精神,现将2024年4月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使用教材目录通知如下,具体事项详见附件。
2024/01/03
来源: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2024年上半年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申请转出的办理时间及要求
考生申请转出时间为2024年1月8日至1月14日,省市审核时间为2024年1月15日至1月19日,转出网上确认时间为2024年1月20日至1月25日,转出审定结果反馈时间为2024年3月1日后。
2023/12/29
来源:辽宁招生考试之窗
2024年上半年云南省第91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云南省2024年上半年第91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将于4月13~14日进行。现将有关报考事项公告如下:
2023/12/29
来源:云南省招生考试院
关于停考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金融学等四个专业的公告
应主考学校需求,根据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和课程报考情况,经研究,决定停考金融学本科等四个专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3/12/26
来源:云南省招生考试院
2024年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报考简章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对自学者进行以高等教育学历考试为主的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教育形式,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023/12/22
来源: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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