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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2024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特别提醒
浙江省2024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考)将于10月26-27日举行。为营造公平安全的考试环境,按教育部统一要求,我省自考实施考生进入考点安检,考生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完成安检工作,不得将手机、智能手表(手环)等通讯工具带入考点。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广大考生:
2024/10/23
来源: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浙江省2024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办理公告
考生先行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信息网(zk.zjzs.net)查询有关政策,进行个人信息与课程成绩核对。个人信息有误的,按相应流程及要求进行更正。
2024/06/12
来源: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信息网
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2023年)
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中尚未公布的建筑经济信息化管理、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大数据技术、金融服务与管理、大数据与会计、国际经济与贸易、现代物流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等8个专科专业和心理健康教育(专升本)、汉语言文学(专科)、英语(专科)等3个停考专业,仍按原计划执行。
2024/05/27
来源: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浙江省2024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一)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的通知》要求,自本次考试起,我省专业考试计划均按《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2023年)》执行。
2024/05/21
来源: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2024年4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发布及成绩查对事宜通告
考生5月10日起可登陆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信息网(zk.zjzs.net),在“我的成绩-成绩查询”栏目查询2024年4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
2024/05/10
来源: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2024年上半年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办理公告
2024年上半年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办理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4/04/30
来源: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浙江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4年度拟同意备案校外教学点名单公示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和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23〕29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和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3〕363号)等文件要求,经高校申报,教学点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属地审核、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形式审查和复核,拟同意758个在浙校外教学点予以备案。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至4月29日(5个工作日)。
2024/04/24
来源:浙江省教育厅
2024年上半年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转出)办理通告
2024年上半年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转出)办理时间为2月21日00:00-29日24:00,考生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www.zjzwfw.gov.cn)〔可通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官网(www.zjzs.net)“最多跑一次-自考合格课程跨省转移确认申请”或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信息网(zk.zjzs.net)“我的申请-转考申请”链接〕在线办理,也可登陆“浙里办”APP办理。请考生参看《2024年上半年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转出)办理指南》(附件)并按时办理。
2024/02/06
来源: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浙江省2024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我省所有开考专业均按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规定的新专业代码、名称报考和申请毕业,原专业代码和名称停止使用,专业考试计划不变。专业代码最后为“Y”的,表示按现专业考试计划申请毕业。新旧专业代码和名称对应关系详见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自学考试栏《关于启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专业代码和名称的公告》。
2024/01/29
来源: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顶替规定》《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规定》《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管理规定》的通知(浙教试院〔2023〕108号)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厅〔2021〕2号)有关要求,我院组织各主考学校对现行开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中的54个专业考试计划进行了全面修订,并下发了《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公布〈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2023年)〉的通知》(浙教试院〔2023〕105号)。由于本次专业考试计划修订面广、幅度大,为切实保障考生利益,我院对修订前、后各专业考试计划的课程进行了梳理、比较,在充分征求主考学校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顶替规定》,并对《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规定》《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周知广大考生。
2024/01/04
来源: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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