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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关于自学考试电子商务(本科)和产品设计(本科)专业调整主考学校的公告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的通知》(教职成厅〔2018〕1号)精神,结合主考学校全日制专业设置情况,经与有关部门和主考学校共同研究,决定自2026年起调整电子商务和产品设计两个本科专业的主考学校(详见附件)。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2024/08/07
来源: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学校联系方式
日前,天津市招考资讯网(天津市教育考试院)发布了《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学校联系方式》请有报考自学考试意向的学习者确认好开考专业的主考院校,确保不要被虚假信息蒙骗!
2024/08/07
来源:天津市教育考试院
山东省2024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跨省转考须知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要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离开山东省到外省(市、自治区)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须办理跨省转考,将我省合格课程转出。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跨省转考实行网上办理,现将2024年下半年跨省转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4/08/05
来源:山东省教育考试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开展2024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的公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的安排和部署,我院将开展2024年下半年自学考试转考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4/08/01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4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考生须本人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自学考试--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系统综合业务平台,选择模块进入系统报名报考,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禁止他人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具体报名流程详见管理系统发布的《考生须知》。
2024/08/01
来源: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内蒙古2024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申请免考、转考工作的公告
申请免考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自学考试栏目的报名报考系统选择“2024年下半年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申请”,办理免考申请 。考生在申请免考时要在网上上传免考所需证书、报告等图像并缴费,收费标准为45元/科,如不上传免考所需证书、报告等,不予审核通过。要求考生所填写的信息准确无误,上传的图像清晰完整。英语和计算机等相关等级证书须在“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www.neea.edu.cn/)可查询;相关学历证书、成绩认证报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可查询,如上传的证书、报告在网上无法查询,不予审核通过。考生如不能按时提供成绩认证报告,则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学籍登记表》(须提供《学籍登记表》验证网址或核验电话)等相关材料原件到所在地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现场核验。
2024/07/31
来源: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
江苏省2024年7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发布通告
我省2024年7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将于7月31日上午10:00发布,考生可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www.jseea.cn)“招考业务”栏目“自学考试”页面查询考试成绩。
2024/07/31
来源: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江西省2024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毕业审核工作顺利结束
我省2024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毕业审核工作已顺利结束。全省共有2898名考生符合毕业条件,准予毕业,其中本科2581名,专科317名。
2024/07/29
来源: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关于调整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部分专业主考学校的通知
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广东省自学考试实施细则》及《广东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实施细则》相关精神,结合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学校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等情况,决定调整部分专业的主考学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4/07/29
来源: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新疆自学考试部分课程教材用书目录发布公告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4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相关要求,现将我区自学考试“政府经济管理概论”、“明清小说专题”、“小学生卫生学”等17门课程的教材用书目录发布如下,启用时间为2024年10月考试,请报考相关课程的考生按以下教材目录购书备考。
2024/07/25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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