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为做好我省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 考试)报名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符合报考专业的报名条件,均可报 名参加自学考试。已开考专业的报名条件由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 构按开考文件执行。公安管理学(专升本)专业报考对象限定为 我省公安系统在职的公安干警和武装警察部队干部,护理学(专升本)专业报考对象限临床医学、护理学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且取得相应卫生类执业资格现从事护理工作的在职人员。
申请自学考试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 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 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 证书。
二、开考专业和考试科目
我省 2023年4月自学考试开考63个专业, 其中44个本科专业、 19个专科专业,消防工程(专升本)专业为首次开考。
开考专业及考试科目详见附件1。考生可根据考试课程教材一览表自行购买教材, 也可在山东省招生考试图书网 (https://www. sdzkbook.com) 查询购买教材(见附件 2 )。
三、报名和考试时间
(一)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8日至24日(每天8:00至17:00)。
(二)考试时间:2023年4月15日至16日。
四、报名程序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生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 站( https://www.sdzk.cn),在网上报名版块中选择“山东省自 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办理报名手续。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 站为唯一报名网站, 其他网站和机构一律不得以任何名义组织考 生报名或代报名。
各类型考生报名程序如下:
(一)首次报考自学考试的考生必须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办理 注册手续,需要经过网上注册、信息审核、网上报名 3 个环节。
网上注册:2022年12月18日至21日(每天 8:00 至 17: 00),考生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注册,填写考生个人信息, 选择报考专业, 打印注册确认单。报考护理学(专升本)、 公安管理学(专升本)专业的新考生需网上提交本人行业在职证 明。
信息审核:2022年12月18日至22日 (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 机构负责进行网上信息确认, 确认时须核对考生个人信息、报考 专业、照片等是否符合报名要求和专业限制, 确认无误后审核通 过,审核结果系统自动发送短信通知考生。
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 2022年12月24日17:00, 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依据准考证号及密码登录 系统, 选择报考科目, 办理缴费手续。报名考务费标准为 45 元/ 科,考生须使用微信、支付宝进行网上缴费, 确认缴费成功后打 印或下载《报名确认单》,方可完成报名手续。
(二)已完成网上注册的考生凭准考证号、用户密码登录系 统报名。考生可在2022年12月18日至24 日(每天 8:00 至 17:00) 直接登录系统, 选择报考科目, 缴纳报考费用。
(三)有准考证号但未完成网上注册的考生需先注册系统用户, 再办理报考手续。
五、报名注意事项
(一)信息采集。
考生考试期间(从报名直至毕业)必须使用与身份证完全一 致的姓名和身份证号, 报考期间注意保管好个人信息及密码, 所 提供的个人信息须真实有效,上传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蓝底标准 证件照片。不得由他人代填、代报,若因他人代填、代报影响考 试和毕业等事宜, 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 信息变更。
如考生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等) 确需变更,考生可 在网上报名前, 凭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到准考证号所属市教 育招生考试机构现场办理,由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核实、统计, 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修改确认。
(三) 妥善保管《报名确认单》。
非报名时间系统将对外关闭,不提供考生报名、查询功能, 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报名确认单》留存备查。
六、主考学校调整及专业停考
(一)主考学校调整。
1.调整安排。因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和国家政策规定等原因, 数字媒体艺术(专升本)等 6 个专业主考学校进行调整。数字媒 体艺术(专升本)专业主考学校由齐鲁工业大学、青岛科技大学调整为齐鲁工业大学, 动画(专升本)专业主考学校由山东大学、 青岛农业大学调整为青岛农业大学,社会工作(专升本)专业主 考学校由山东师范大学调整为山东大学, 电子商务(专升本)专 业主考学校由青岛大学调整为山东财经大学, 机械电子工程(专 升本)专业主考学校由山东大学调整为山东建筑大学, 会展经济 与管理(专升本)专业主考学校由山东财经大学调整为济南大学。 增设山东财经大学为物流管理(专升本) 和旅游管理(专升本) 专业主考学校。
2.报考政策。自2022年12月1日起,新考生按调整后的主考 学校报考。对原考生设置3年过渡期(2022年12月1日至2025年12 月1日),在过渡期内, 原考生可自愿选择原主考学校或调整后主 考学校报考, 办理毕业及相关手续。2025年下半年,原主考学校 组织最后一次实践环节和毕业考核,办理最后一次毕业手续。 2025年12月1 日后, 所有考生均统一到调整后的主考学校。
(二)专业停考。
自 2022 年 12 月 1 日起, 采购管理(专升本)、网络工程(专 升本)2个专业不再接受新考生报名。设置 3 年停考过渡期, 2025 年 10 月组织最后一次理论考试, 2025 年下半年组织最后一次实 践环节和毕业考核,2026 年 1 月 1 日后不再办理以上专业的毕 业证书。
七、工作要求
各市要加强对自学考试报名工作的组织管理,切实做好宣传 工作,广泛宣传报名条件、程序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 要加强考务人员业务培训,做好报名系统的参数设置, 提高人员 业务能力。要强化服务意识, 提高服务质量, 报名期间要安排专 人值班, 及时解答考生咨询,妥善处理报名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为考生营造良好的报名环境,保证报名工作平稳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