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成人高考被录取的考生,在新生入学报道时是需要进行资格复查的。通常,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复查新生录取通知书、身份证与录取名册信息是否一致;
2.身份证、电子档案照片与本人是否相符;
专升本考生是否具有教育部审定核准的专科或专科以上学历,对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招生院校应取消其入学资格。
成考专升本前置学历核查要求
前置学历必须属于国民教育系列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可查且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必须完全一致,如不一致需提供公安户籍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
核查办法:通过学生提交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填报核查结果。
核查信息不一致时需要提供的支撑材料:
(一)前置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两份。
(二)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国外学历的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及国外证书真伪认证结果。
(三)学生个人情况说明两份。(说明发生变更时间及原因,个人签名,加盖红手印,写上个人联系方式及日期)
(四)本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正反复印在同一页)、户口本复印件首页及该生信息页面各两份。
(五)专科就读期间档案复印件(国外学历不需提供)。
(六)前置专科学历如使用士官证号的学生,需提供“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公章),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具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需要明确军(士)官证号和身份证号所指为同一人。附上相关地址、经办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备学校核实函调;若入伍前后更改过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等关键信息的,还需另外提供户籍或公安机关等出具的相关材料。
(七)前置专科学历关键信息与现专升本录取信息不一致(更改过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等),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县市一级公安机关)原件及复印件,户籍证明中需明确更改前后为同一人及更改时间。原则上不受理双重户籍或姓名与身份证号同时更改的情况。附上相关地址、经办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备学校核实函调。
(八)出生证明复印件两份(若学生没有的请在个人说明中注明)。如身份证年龄改动较大,必须提供出生证明、出生记录、医院记录;公安机关出具证明的经办人、办理依据、办理流程及相关材料。
如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变更发生在前置学历就读期间,学生需联系前置学历院校做学历勘误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