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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自考常见问题解答
安徽省自学考试一年安排两次考试,分别是4月、10月;4月自考报名预计安排在3月初,10月自考报名预计安排在9月初,具体时间见当次报名公告。
2024/09/11
来源:安徽省教育考试院
江苏省2024年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考试计划调整问答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的通知》(教职成厅〔2018〕1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厅〔2021〕2号)文件要求,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才培养需求,对现行《2021年版专业考试计划》(以下简称原计划)进行了调整,印发了《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2024年版)》(以下简称新计划)。
2024/09/03
来源: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常见问题答疑
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以下简称“考生”)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
2024/08/14
来源:贵州省教育考试院
海南24年10月自考申请免考课程时间和要求是什么
(一)申请免考课程办理时间为2024年7月3日至7月12日,逾期不予受理。
2024/07/02
来源:海南省考试局
天津自学考试停考专业转考方案考生问答
近日,市自考委印发《市考委关于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停考专业转考方案的通知》(津考委高发〔2023〕4号)文件。为帮助考生更好地理解文件有关内容,及时按照文件相关内容规划本人下一步考试安排,现就有关考生关心的问题做出解答。
2024/06/27
来源:天津市招考资讯网
天津自学考试专业课程改革工作考生问答
近日,市自考委印发《市考委关于深化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课程改革的通知》(津考委高发〔2023〕3号)文件。为帮助考生更好地理解文件有关内容,及时按照文件相关调整内容规划本人下一步专业课程考试安排,现就有关考生关心的问题做出解答。
2024/06/27
来源:天津招考资讯网
自学考试是一种什么性质的教育形式?
自学考试具有双重性质:既是一种国家教育考试制度,又是一种新的教育形式。作为国家教育考试制度,它由国家建立,由政府考试机构代表国家行使考试权,按照国家规定的目标和标准,面向全体自学考生实施严格的国家考试。其考试结果是国家承认的,所取得的毕业证书是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国家考试是这种教育形式的核心,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则是教育形式的具体体现。通过国家考试,个人自学、社会助学的成果得到检验和认定,并得到社会的认可。
2024/06/24
来源: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江苏自考本科资审常见问题
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的有关要求,申请 自学考试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考生在报考前,应确认自己能够在本科毕业办理前获得国家承认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
2024/06/20
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江苏自考转考、免考常见问题
考生本人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http://sdata.jseea.cn)提交转考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所属设区市自考办进行现场确认。对完成现场确认手续的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转出考籍档案,考生根据转入省的规定时间在转入省办理转入手续。
2024/06/20
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2024年河北省自学考试相关知识
考生按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并参加考试,在取得一门及以上理论课程合格成绩后,由河北省教育考试院为其建立考籍管理档案,考生在取得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完成主考学校毕业考核或论文答辩等其他实践任务、经思想品德鉴定合格后,可获得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2024/06/18
来源: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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